2018年海南东方行政机关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2018年东方行政机关录用公务员(参公)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2018年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笔试综合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已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发布。为做好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围面试人选的确定
(一)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综合成绩排名和招考名额,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招考名额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招考名额在9人(含9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的,确定为面试人选。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参加面试资格,并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放弃复审资格人员请写《放弃公务员资格复审的声明》(经本人签名(按手印),于7月4日18时前,面交或邮寄到东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情况将上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二、资格复审材料
1、身份证;
2、准考证、海南省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报名信息表;
3、毕业证、学位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学校出具准予毕业的证明材料,往届生还需提交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户口簿;
5、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定向生和委培生须出具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6月27日至2018年7月3日(周六、日休息),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资格复审地点:东方市八所镇北九龙路17号(小岭村村口对面)。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2.报考时填报的信息以考生诚信报名为主,资格复审提交的信息须与报名时填报的信息、所报考的职位要求相符合;若弄虚作假,经审核与职位要求不符,资格复审不通过。
3.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材料,考生所交材料不再退还。
4.请考生务必保证所提供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真实有效,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动,请立即将变动情况告之,否则后果自负。
联系电话:0898-25522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