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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海南五指山行政机关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8-06-28 14:43      来源:五指山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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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五指山行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8年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2018年度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公告》和《关于做好2018年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复审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238号)精神,为做好我市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五指山市市直机关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3分(含53分),乡镇机关笔试合格分数线为48分(含48分),其中艰苦边远地区乡镇机关笔试合格分数线为45分(含45分),市通什镇不属于艰苦边远地区乡镇。


  资格复审对象,是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规定的面试人选比例(招考名额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招考名额在9人(含9人)以下的,比例为1:3。通过资格复审的,确定为参加面试的人选;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参加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6月29日至2018年7月4日(周六,周日除外)


  地点:五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岗(理文路1号人力资源市场三楼)


  联系电话:0898-31879169


  传 真:0898-86622031


  三、资格复审的内容及提供材料


  (一)《海南省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报名信息表》、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户口第一页和本人页)、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可供验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出具学校准予毕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三)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除需提供《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材料,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四)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或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


  (五)报考少数民族岗位的考生不需要开具证明,凭户口簿、身份证认定。报考定向职位的“大学生村官”、“中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人员进入政审后须提供由省委组织部、团省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材料。


  (六)定向生和委培生须出具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七)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报考人员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后,原件交还考生本人,复印件由招考单位留存。对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需在其准考证的相片上盖本市县或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因故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携带报考人相关材料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报考人员的书面委托书。


  (二)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必须提供本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书面申请材料(本人签名并按手印),一时不能提供原件的,可先传真后寄原件。


  (三)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材料不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无故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复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复审资格的,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位递补。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停止递补。


  附件:2018年五指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入围面试资格复审名单.doc


  五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