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南聚四方海口市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2018年海南聚四方海口市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海南省“聚四方之才”招聘会公务员招录笔试工作已结束,海南省委组织部划定考生笔试综合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我局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综合成绩排名和招考职位名额,在笔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招考职位名额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招考职位名额在9人(含9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为面试人选的,须通过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材料不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而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或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取消参加面试资格,并按该职位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资格复审内容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海南省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表》、准考证各1份。
(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三)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须提供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往届毕业生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见附件,考生须确保查询结果在验证有效期内),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学校准予毕业的相关证明材料(模板见附件)。
(四)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五)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除需提供《招考公告》、《招录职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
(六)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或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
(七)定向生和委培生须出具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八)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按照招考职位和《招考公告》的要求提供。
以上所有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证明材料留原件。
三、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9年1月21日至2019年1月22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三路9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 16号楼南楼4楼4051室﹚。
联系电话:0898--68724238 、68724239
四、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
(一)报考人员因故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携带报考人相关材料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报考人员的书面委托书(双方签名并按手印)。
(二)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须提供本人自愿放弃的书面申请材料(签名并按手印);
(三)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材料不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无故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附件:
附件1:2018年海口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选名单.xlsx
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