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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万宁市纪检监察机关选调公务员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9-07-30 14:34      来源:万宁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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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万宁市纪检监察机关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根据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到海南省万宁市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巡察机构一级科员岗位公务员若干名。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品行端正,能力过硬,业绩突出;


  2.中共党员;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24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过党纪或政务处分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按照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配偶及直系亲属经商办企业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省、市媒体上发布选调信息,接受报名。


  (二)资格审核


  按照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进行资格条件审核,资格审核通过者将以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考生本人。


  (三)考试


  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按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通过短信或电话反馈。


  考试时间和地点以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报考人员凭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场考试。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前应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选调资格,不予考察。体检费用由万宁市纪委监委承担。体检合格的考生,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考察组实地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品质、实际工作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对考察人选资格进行复核。经考察符合岗位要求的,并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确定为拟选调人员。


  (五)公示


  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海南省万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anning.hainan.gov.cn)公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对象,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自2019年7月26日至2019年8月16日止。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和邮寄报名。


  (三)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海南省万宁市纪检监察机关选调公务员报名表》(登录海南省万宁市人民政府网(http://wanning.hainan.gov.cn)下载,该表须有单位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相关证书(学历证、学位证等);


  4.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考核表;


  5.本人公务员登记表;


  6.近五年获得奖励或者荣誉的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报名材料扫描后发送至万宁市纪委监委办公室邮箱(wnsjwbgs@163.com),咨询电话:0898-62222339。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南省万宁市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附件:海南省万宁市纪检监察机关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万宁市纪委监委


  2019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