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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

2020年海南文昌市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0-09-20 09:42      来源:海南文昌党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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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文昌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的公告

  海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已公布,按照招录公告规定,需开展文昌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选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的比例,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计划录用10人(含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计划录用9人(含9人)以下的,比例为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面试前,由招录机关进行资格复审。

  二、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1)《海南省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考试录用报名表》、准考证各1份。

  (2)身份证。

  (3)职位有学历学位要求的,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查询结果)。

  (4)职位有海南省户籍(含海南省生源)要求的,须提供户口本(以海南省户籍报考的提供户口本,以海南省生源报考的提供参加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

  (5)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证明落款时间在报名时间截止前。

  (6)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除需提供公告和职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取得)。

  (7)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或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取得)。

  (8)定向生和委培生须出具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证明落款时间在报名时间截止前。

  (9)报考限定定向职位的在军队服役满5年(含)以上的海南省户籍或入伍地为海南省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和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并由安置地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盖公章。

  (10)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三、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复审时间:2020年9月21日至2020年9月25日。

  复审地址:海南省文昌市惠民路市委大院主楼6楼618室。

  请各位考生在此期间的工作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到资格复审现场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联系电话:0898-63332122。

  四、有关说明

  (一)报考人员因故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报考人员的书面委托书(须考生本人手写签名)。

  (二)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须提供本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书面申请材料。

  (三)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提供材料不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经报省委组织部同意后,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资格复审期间,入围面试人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报考该职位笔试成绩排名顺序,根据规定的比例,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选中递补。

  中共文昌市委组织部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