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海南公安机关招考人民警察资格复审公告
关于2020年度海南省公安机关统一招考人民警察资格复审工作的通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发布的《海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考公告》)《海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告》,以及关于资格复审的工作安排,现将招警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的人选范围
根据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五个类别分别划定的规定:确定为市(地)以上机关线为62分,非少数民族县(市)线为58分,少数民族县(市)线为54分,艰苦边远地区乡镇线为52分,面向残疾人职位为56分,以及在面试之前须开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的实际,考虑到此两个环节都会淘汰一部分考生,为避免部分职位因人员淘汰,导致入围面试的考生达不到规定的比例而降低竞争程度,因此,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的比例为:招考职数为4至7人的,比例为1:4;招考职数为3人(含3人)以下的,比例为1:5(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全部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拟定于10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将于资格复审结束后在海南省公安厅门户网站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届时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复审的时间和方式
(一)时间:2020年9月26日至28日,具体截止时间为28日下午6时。
(二)方式: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尽可能避免人员聚集,此次资格复审采取网络和现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网络审核的考生,在体能测评当天须提供报考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经核对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三)具体做法: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将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扫描打包后统一发送至616851271@qq.com邮箱,压缩包命名的格式为“序号+姓名”(“序号”为《2020年度海南省公安机关统一招警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名单》中考生的序号);
示例:例如某一考生在《2020年度海南省公安机关统一招警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名单》中对应序号为“1”,则该考生发送资格复审材料的压缩包命名为“1+姓名”。
三、须扫描发送的资格复审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
(二)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招考职位表中对户籍要求为全国的,无需提供);
(三)准考证;
(四)《海南省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表》;
(五)毕业证;
(六)学位证(招考职位表中对学位要求为不限的,无需提供);
(七)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注:不是《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八)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除须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职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取得);
(九)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证明落款时间须在报名时间截止之前;
(十)定向生和委培生须出具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证明落款时间在报名时间截止前;
(十一)招考职位表中限定招考对象为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海南省户籍或入伍地为海南省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的,须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以及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并由安置地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盖公章;
(十二)招考职位表中限定招考对象为四项目人员的,须提交未享受过相关优惠政策的承诺书(模板详见附件);
(十三)《招考公告》、招考职位表要求的其他报考或证明材料。
以上所需材料,由考生按上述顺序排好装订,并连同相关原件于体能测评当天提供给工作人员核对。
四、其他事项
(一)如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须提供本人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书面申请材料传真至0898-68836089;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资格的,取消体能测评和面试资格。
(二)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因提供材料不全、材料主要信息不实而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体能测评和面试资格;无故不按规定的时间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和面试资格。
咨询电话:0898—68836050。
附件:1.海南省2020年度公安机关统一招警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名单
海南省公安厅政治部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