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海南省法院系统公务员考试体检公告
海南省法院系统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
根据《海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海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和考试综合成绩,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组织对报考海南省法院系统且进入考察范围的考生进行体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选的确定
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和职位招考名额,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详见附件。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
二、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
(一)体检时间:2021年6月4日。
(二)集合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123号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西门。
考生须在体检当天上午7:00前到达集合地点报到,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参加体检考生须携带和提供的材料
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已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黑色中性签字笔1支和标明姓名及联系电话的信封1个,未携带准考证或身份证的,不予参加体检。
四、注意事项
(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发现,取消参加体检资格或取消录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考生须如实填报病史,因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三)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四)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亲属、朋友等无关人员不得跟随前往;考生须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随意离开所在分组。如有违反,视情给予警告直至取消录用资格。
(五)体检环节自愿放弃的,请务必及时出具自愿放弃声明,否则,将纳入有关诚信记录,可能影响今后各级各类考试的报考。自愿放弃声明参考模板及提交要求详见附件2。
(六)参加体检的考生须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主要包括:1.按规定佩戴口罩(自备),严禁擅自摘除;2.自觉出示健康码并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不高于37.3℃)并出示绿色健康码(高、中风险地区或参加体检前14天曾到过以上地区的考生须提供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报告)方可参加体检。
咨询电话:0898-66962068,传真:0898-66962119。
附件: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