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中共万宁市委政法委员会招聘第三批基层专职网格员167人公告
中共万宁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招聘第三批基层专职网格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网格服务管理精细化、规范化建设,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模式,健全和完善网格员队伍,建立一支高素质基层网格队伍,根据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面向社会招聘基层专职网格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因地制宜、便于管理、服务基层”的要求,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聘用、德才兼备的原则实施本次招聘工作。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167人,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方式
(一)各镇人民政府、兴隆区管委会可结合自身工作需要和实际,在符合招聘条件的前提下,可择优推荐优秀人员参加本次招聘考试。
(二)社会面公开招聘,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自行报考。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万宁市户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高;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责任心强;
3.具有奉献精神,热爱公益事业,热爱村委会(社区)工作;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二)自身条件
1.专职网格员应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善于开展村委会(社区)基层工作,应熟悉应聘岗位所在辖区基本情况;
2.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4.同等条件下,有网格员工作经验、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优先选聘;
5.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熟练操作智能手机,有一定的文字功底;
6.各镇人民政府、兴隆区管委会择优推荐的“两参”退役军人不受以上年龄及学历限制,但不得超过60周岁。择优推荐的其他人员则放宽条件为50岁(含)以下、初中(含)以上学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各村委会(社区)“三委”班子成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4.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有法律规定不得选聘为网格员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2-24日。
2.报名材料:应聘人员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复印件)。
3.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招聘人员可将报名表(附件2)和身份证、以及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并备注应聘人姓名,通过邮件的方式发送至51146764@qq.com邮箱报名;
(2)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携带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和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到万宁市综治中心(原市矛盾大调解中心)现场报名,报名地址:万宁市万城镇红专中路市委大院内;
(3)各镇(区)推荐:各镇(区)择优推荐的人选由各镇(区)预审资格,并填写镇(区)择优推荐人员报名表(附件3)后,统一将报名表(附件3)及报名材料于2021年11月24日下午5点前报送至万宁市综治中心陈元武处,联系电话:18789505349;
(4)有关说明: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可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方式及内容
1.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由笔试及手机测试两部分组成,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简单文字理解和处理能力,以及是否能熟悉掌握使用智能手机处理工作事务。
2.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及应急处置能力。
3.考试分数及规则
考试满分为100分,其中综合测试占总成绩60%,面试占总成绩40%。报考同一岗位的,总成绩相同的则选择面试分数高的;总成绩低的且服从调剂的,可调剂到其他岗位;总成绩低又不服从调剂的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签订聘用协议
考试结果最终确认后,由万宁市综合中心对拟聘用人员的资格进行复核,确认聘用资格后由万宁市综合中心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与被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
六、薪酬待遇
2385.31元/月(含五保)。
七、其他说明
1.本次考务及考题由万宁市综治中心牵头制定;
2.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万宁市市委政法委员会负责最终解释。
线上报名联系人:李孔婕,联系电话:15120892560。
现场报名联系人:陈元武,联系电话:18789505349。
中共万宁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1年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