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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南儋州市招聘会考核招聘30名中学教师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2-12-20 14:32      来源:儋州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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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教育局2023年海南“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贸港”招才引智招聘会考核招聘中学教师公告(一)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以“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贸港”招才引智招聘会为平台,补充紧缺学科教师,优化学科教师配置,充实我市中学教师队伍,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及《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及《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定校、定岗”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职位、职数、资格条件及范围

儋州市儋耳实验学校(上海师范大学儋州附属实验学校)、海南洋浦中学面向硕士研究生考核招聘中学教师3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数量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次考核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服务和吃苦耐劳精神;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擅长与人沟通,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服从组织的工作安排;

4.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以及其他条件;

5.岗位所需的专业分类依据《海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为准;

6.报考人员年龄、学历限制详见岗位要求,年龄限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2022年12月19日);

7.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理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刑事处罚期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

(8)《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和范围的界定

普通高等教育取得研究生(含)以上学历及硕士(含)以上学位的2023届毕业生,入围拟聘人选在报到时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大学在读期间必修课和限选课有不及格科目者不得报考(在公告发布前,必修课或限选课补考合格的可以报考)。

留学归国人员取得相应研究生(含)以上学历及硕士(含)以上学位的2023届毕业生,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2.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

报考者须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注:2017年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3.职业资格和能力要求

所有考生报名时需提供相应学科及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提交承诺书(承诺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2月19日至12月20日,报考人员应在此期间登录网站:http://ks.zhipin0898.com/index.php/exam/?EXAMID=4823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2022年12月20日12时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2年12月20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应于2022年12月20日17时前补充材料重新提交,如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2年12月20日17时准时关闭。

现场报名时间为2022年12月21日9:30至14:00。

报名地点:上海浦东香格里拉大酒店紫金楼盛事堂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的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如下材料(网上报名提交电子材料需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建议在50KB至200KB区间):

(1)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承诺书》(附件3)进行报名。

(3)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承诺书》(附件3)进行报名。

(4)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出具原委培、定向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寸jpg格式,20KB以下)。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应聘人员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网上报名考生应及时登陆报名网站了解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初审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4.资格复审。网上报名考生需在现场报名时间内到招聘会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按要求提供有关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工作人员现场进行审核。报考后应及时登录儋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或者招聘会现场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5.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如下材料:

(1)《儋州市教育局2023年海南“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贸港”招才引智招聘会考核招聘中学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其中的报考人承诺书栏必须手写签名加按手印)。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承诺书》(附件3)进行审查。

(3)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出具原委培、定向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7)。

(4)大学在读期间的成绩单。

(5)有关部门的思想品德鉴定意见(附件8,应届毕业生原则上毕业学校出具、往届毕业生由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出具)。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如缺少相关材料或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取消其面试资格。

6.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工作人员依据公告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现场工作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经招聘领导小组确认,当面告知考生资格复审结果。资格复审通过的现场发放入围面试资格确认书,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招聘会现场进行公示,公示公告同步发布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资格复审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如果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复审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后续考核面试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二)组织考核

1.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教学基本功等方面。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用。

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面试成绩相同时,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

2.成绩公布

面试考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考生面试结束离场后,到指定地点确认个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同时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发布。

(三)确定入围拟聘人选

根据考生各自报考的岗位,以各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拟聘人选。

(四)签订拟聘用意向书

拟聘人员现场签订《拟聘用意向书》。逾期没有提交《拟聘用意向书》的,均视为自行放弃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招聘领导小组可结合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组织对已签订《拟聘用意向书》人员进行体检。事业编制人员录用体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部门)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考察体检合格的入围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招聘单位对其德、能、勤、绩、廉以及对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适应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公示。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儋州政务网公示7天。

体检、考察及公示期间,如考生放弃,或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录用的,一律不予录用。空缺岗位招聘领导小组可结合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五、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一)聘用的教师办理入编,工资待遇按国家及儋州市编制内教师现行工资规定执行。同时,可按有关规定享受儋州市人才优惠政策。

(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签订5年服务期聘用合同(含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三)被聘用的教师应在我市服务满5年以上(含5年)才能申请流动。

六、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或指定任何考试用书。

(二)本公告由儋州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三)联系方式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98)65811013

(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注:节假日期间不予咨询,敬请谅解。)

监督电话:(0898)23334285

附件1.儋州市教育局2023年海南“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贸港”招才引智招聘会考核招聘中学教师岗位计划表.doc

附件2.儋州市教育局2023年海南“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贸港”招才引智招聘会考核招聘中学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承诺书.doc

附件4.儋州市教育局2023年海南“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贸港”招才引智招聘会考核招聘中学教师资格审查材料清单.doc

附件5.拟聘用意向书.doc

附件6.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doc

附件7.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8.思想品德鉴定意见(供参考样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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