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海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海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立足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致力于培养具有创新思维、奉献精神、实践能力强的法律人才。目前,法学院有四大主干学科方向,分别是法学理论、环境资源法学、民商法学以及刑法学,同时学院也在积极筹建涉外法治、知识产权和纪检监察等新型学科方向的团队建设。法学院现有教师30余人,具有法学博士学位教师占比达90%,系全校博士化程度最高的学院,专任教师中全部具有省级以上人才称号,包括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领军人才、拔尖人才等称号。高职称教师基本均具有博士生导师和硕士生导师资格。同时,学院拥有6大优势学科建设平台,分别是海南经济特区法治战略研究基地、海南省廉洁文化研究基地(海师全校11个省级基地中,我院拥有其中2个)、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海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海南省双百人才储备团队、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法学院在校学生800余人,涵盖普通本科、专升本、3+2、第二学位和成人教育。为满足学校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结合法学院发展的实际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
一、招聘原则
1. 坚持工作需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选拔的原则;
3.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原则。
二、招聘人才研究方向要求
优先考虑招聘研究方向为纪检监察、民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环境资源法学、法理学、商法学的人才,同时欢迎其他法学研究方向的人才积极应聘。
三、招聘岗位要求
1. 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
2. 热爱教育科研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 身心健康,具有较高业务能力及发展潜力,能胜任招聘岗位的学科建设和教学科研工作;
4. 具有博士学位和学历,对于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才可以视其教学和科研成果适当放宽至硕士学位和学历;
5. 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资格要求。
四、人才待遇
根据《海南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海师办[2020]72号)的规定,拟引进人才可以分为高水平团队、大师级人才、杰出人士、领军人才、拔尖人才、优秀人才、特殊紧缺急需人才,并对不同种类的人才设定了不同的待遇标准(详见附件)。
五、考核方式
由法学院的领导、副高职称以上教师以及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5人或7人的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以面试和试讲的方式进行,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应聘人员适应岗位的能力。
六、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提出拟聘人选(按照1:1的比例确定)并由拟聘人员自行到三甲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报告单在报道时一并提交给学校人事处。应聘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根据考核情况,经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并经学校党委会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学校网站上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应聘人才需填写《海南师范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个人情况登记表》,确定引进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人事处呈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办理入职手续。
九、其他事项
面试和试讲原则上采取线下方式进行。来校参加面试的应聘人才,由法学院提供2晚的住宿(指定酒店)并报销往返路费。本公告由法学院负责解释,公告内容与人事处等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相冲突的,以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联 系 人:周兆进 老师
联系电话:17789776399
邮 箱:hsfxy08986573830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