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
海南文昌市公安局招聘辅警45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1-24 13:54 来源:文昌政法
文昌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文昌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主要职责
此次共招聘辅警45名(其中,男性37名,女性8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和岗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安排和集中封闭管理,能够适应经常值夜班及轮班工作;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22日至2006年1月21日期间出生,以居民身份证年龄为准);
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文化程度,报名时间截止前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现役军人;
8.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9.纹身、打耳洞(男)的;
10.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上述不得报考情形的,将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月22日8:30至2月2日17:30止。
报名地点:海南省文昌市文清大道307号文昌市公安局
文昌市公安局
海南省文昌市文清大道307号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填表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提供材料如下:
1.如实完整填写《文昌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2张;
3.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和本人页合并一张图片);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6.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带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7.个人信用报告(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打印或到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凭本人身份证打印);
8.报考人员为退役军人的,须提供本人退役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9.其他证明: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拥有类似工作经验者可提供相关经历证明(证明材料应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招聘岗位表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应当结合自身情况报考,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公安机关民警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招聘到该民警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辅警岗位工作),否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笔试(采用百分制,按50%计入总分)
笔试在海南省文昌市举行,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及《笔试考场规则》请关注“文昌公安”微信公众号或“文昌警方”今日头条号了解信息。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法律常识、时事政治等。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由文昌市公安局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三)体能测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一定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的人选,若末位出现同分数者,一并入围体能测评。其中,招聘30人(含)以上岗位的,比例为1∶2.5;招聘9人(含)以下岗位的,比例为1∶5。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体能测评人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如下:
纵跳摸高测试不超过三次,10米×4往返跑测试不超过两次、男子1000米跑或女子800米跑只能测试一次。三项体能测评项目须全部通过测评才算通过。未能通过体能测评的考生,予以淘汰。体能测评预计在笔试结束后1周内于海南省文昌市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文昌公安”微信公众号或“文昌警方”今日头条号了解信息。
(四)面试(采用百分制,按50%计入总分)
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一定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其中,招聘10人(含)以上岗位的,比例为1∶2;招聘9人(含)以下岗位的,比例为1∶3。若末位出现同分数者,一并入围面试,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予以淘汰。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和分析判断能力等。面试预计在体能测评结束后1周内于海南省文昌市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文昌公安”微信公众号或“文昌警方”今日头条号了解信息。
(五)体检
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报考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没有优先聘用情形的,须加试1场笔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体检预计在面试结束后1周内于海南省文昌市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文昌公安”微信公众号或“文昌警方”今日头条号了解信息。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在体检过程中,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体检结果公布后,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5个工作日内向文昌市公安局政工室书面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复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予以淘汰,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体检人员。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由用人单位按辅警管理相关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的予以淘汰,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体检、考察人员。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文昌公安”微信公众号及“文昌警方”今日头条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实名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不符合聘用规定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用人单位依法与聘用人员签订3年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其中,属于2023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先组织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待考生取得毕业证后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时间从签订劳动合同时起算。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接受用人单位组织的岗前培训及考核,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工资福利待遇
(一)试用期工资总额为4620元/月(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试用期满后工资总额为5225元/月(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
(二)体检费为男1100元/人/年、女1300元/人/年。
五、其他说明
(一)为最大化利用招聘工作成果,及时补充招聘后空缺岗位,将达到面试合格线的考生全部列入储备库,承认其考试综合成绩自第一批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即:一年内,如相关岗位出现空缺,可根据工作需要,从储备库中按照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并经组织体检、考察和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补聘。
(二)聘用人员工作不满1年主动离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需按所签订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未指定任何教材及培训班,请各位考生依据笔试知识范围自行进行复习,谨防上当受骗。
(二)本次招聘的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和考察等各项工作安排都将在“文昌公安”微信公众号及“文昌警方”今日头条号上发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
(三)联系人
符警官 联系电话:0898-63331346
上述联系电话在招聘期间(工作日)接受考生来电咨询,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文昌市公安局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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