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
2024年海南五指山市公安局招聘辅警30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4-19 10:50 来源:五指山市人民政府
五指山市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第1号)
因工作需要,五指山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工作职责
本次公开招聘辅警30名,其中男性27名,女性3名(详见附件1)。工作地点为五指山市,工作岗位根据公安局工作实际分配。工作职责为协助民警开展日常接处警、道路交通管理、社会面巡逻防控、维稳处突、基层派出所基础工作、执行留置看护任务等。
二、身份性质
辅警是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和事业编制人员身份的工作人员。
三、招聘基本资格条件
(一)考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责任心,爱岗敬业;
3.身体健康,吃苦耐劳,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安排和集中封闭管理,能够适应经常值夜班及轮班工作;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2日至2006年4月21日期间出生);
5.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属于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下同)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现役军人;
8.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9.本人有精神疾病史的;
10.纹身的;
11.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招聘程序分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环节。各环节信息公告会通过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五指山警方”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2日9:00至4月26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报名所需材料、查询资格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每名考生仅限报1个岗位,多报无效。
3.网上报名链接:
https://kaoshi.daijun.com/#/user/login/dw=8b57TikyUgiIR2cIQ8otEmKeStvsjaUUjiJfz2d0o3YWIj%2FIJg
4.以下材料考生必须以电子图片(jpg格式)的形式上传至报名系统,并点击提交。
(1)《五指山市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下载附件2,须粘贴近期本人2寸免冠证件相片(白底),由本人填写打印后手写签名并捺手印);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3)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或户籍证明;
(4)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证件照(白底,jpg格式,200KB以下,不可过度拉伸、美化);
(5)毕业证;
(6)学位证书(如有则提供);
(7)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有效期6个月内带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8)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须上传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院校系等公章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9)诚信承诺书(下载附件3),由本人亲笔签名捺印后上传;
(10)其他岗位招聘所需的材料。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考生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招聘岗位表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考生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应当结合自身情况报考,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公安机关民警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招聘到该民警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辅警岗位工作),否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所留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保持通讯顺畅,确保能及时联系到本人。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考生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4年4月26日12:00前及时登录网络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报名系统将于2024年4月26日17:00准时关闭,届时将不得报名、重新提交补充材料或改报其他岗位。
2.招聘岗位的名额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3才能开考。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重新报考的时间另行通知。
3.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好准考证,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各个环节考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打印准考证的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实行百分制。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在海南省五指山市举行,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及《笔试考场规则》详见准考证。
4.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及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五指山市公安局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四)体能测评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一定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的人选,若末位出现同分数者,一并入围体能测评。其中,警务辅助岗位1的入围比例为1∶3,警务辅助岗位2的入围比例为1:5。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体能测评人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如下:
(1)男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55″ |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2)女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4″1 |
≤14″4 |
800米跑 |
≤4′50″ |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体能测评项目中,1000米(800米)跑项目测试只测试一次,10米×4往返跑测试最多不超过二次,纵跳摸高测试最多不超过三次。三项体能测评项目须全部通过才算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予以淘汰。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一定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其中,警务辅助岗位1的入围比例为1∶2,警务辅助岗位2的入围比例为1∶3。若末位出现同分数者,一并入围面试,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予以淘汰。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和分析判断能力等。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达到面试合格线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报考同一岗位有2名及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序按照以下办法确定:一是具有优先情形的,按优先情形确定;二是没有优先情形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三是笔试成绩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另行通知,以公告为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在体检过程中,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异议的,须在5个工作日内向五指山市公安局书面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作弊、造假、体检(复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予以淘汰,从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该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参照招聘人民警察考察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的予以淘汰,并从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人员。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五指山警方”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实名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不符合聘用规定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五指山市公安局签订3年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其中,属于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先组织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待考生取得毕业证后再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时间从签订劳动合同时起算。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及考核,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人员一经聘用,须服从五指山市公安局的具体工作岗位安排。
五、工资待遇
(一)试用期工资每月4710元,试用期满后每月工资5878元(以上均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
(二)按有关规定发放高温补贴。
(三)每年免费体检一次。
(四)每年执勤的服装保障。
六、其他说明
为最大化利用招聘工作成果,将达到面试合格线的考生全部列入储备库,承认其考试综合成绩自第一批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即:一年内,如相关岗位出现空缺,可根据工作需要,从储备库中按照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并经组织体检、考察和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补聘。
七、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岗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及家庭主要成员基本信息,考生因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等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本次招聘未指定任何指定教材及培训班,请各位考生依据知识点自行进行复习,谨防上当受骗。
(三)本次招聘的各项工作安排都将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五指山警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关注。
八、联系方式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898—65230708
监督电话:王警官0898—86625801
上述联系电话在招聘期间(工作日)接受考生来电咨询: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五指山市公安局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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