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
2024年海南屯昌县春季校园招聘大同中学高中教师15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6-03 10:46 来源:屯昌县人民政府网
屯昌县2024年春季校园公开招聘大同中学高中教师公告(一)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大同中学高中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发〔2021〕38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发〔2021〕39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公开招聘大同中学高中教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共15名,具体详见附件1。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含2022届、2023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热爱教育事业和教师职业;
5.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6.符合各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7.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8.无违法犯罪记录;
9.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聘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
注:应届毕业的委培及定向生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失信被执行人;
8.现役军人;
9.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10.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11.《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方法及步骤
(一)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接收简历方式。
(1)线上报名时间:2024年6月7日8:00至6月13日17:00。
(2)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日9:00至17:00。现场报名地点:海南师范大学(桂林洋校区)。
应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提交报考材料或登录网报系统https://kaoshi.daijun.com/#/user/login/dw=bebc4j25toXh6BaR6K40hVBrOm2FTH3sxPXcFwplXtJA%2BLKgCg进行注册,填写并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系统或现场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报考须提交材料
(1)屯昌县2024年春季校园公开招聘大同中学高中教师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户口簿首页与本人页;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彩色照片;
(5)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学位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院校系等公章的毕业证明(附件4)(毕业证明应注明姓名、性别、学号、就读院校及专业、学历学位层次、将于2024年7月毕业等内容,加盖院校系等公章并签署日期)。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未按期毕业者,取消其面试、体检、考察或录用资格。
(6)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有二维码标识,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7)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8)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1份;查询截图需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及查询结果,查询范围为全国法院;
(9)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见附件3);
(10)学校出具的师范类专业证明(见附件6)或成绩单(应加盖院系或教务处公章;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的提供本阶段的成绩单)。
3.报考注意事项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专业参考目录、岗位表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按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相关信息。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个人信息不得更改。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上述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4.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6月7日8:00至2024年6月14日15:00。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4年6月14日15:00前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网上报名系统将于2024年6月15日15:00准时关闭,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应随时关注“屯昌县人民政府网”了解公开招聘有关事项的公告,并在公开招聘全过程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准确、畅通。
5.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在2024年6月14日15:00前可重新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二)笔试确认和打印准考证
6月18日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参加笔试确认。6月19日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报名信息表和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
1.笔试
(1)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科目分为两科,按《教育公共知识》占50%,《专业基础知识》占50%,计算笔试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由招聘工作组根据笔试成绩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平均分。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屯昌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时间为3天。
(5)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2.面试
(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从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招聘学科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考生须提供《屯昌县2024年春季校园公开招聘大同中学高中教师报名表》、毕业证书、学历证明、教师资格证书、同意报考证明等原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复审须提供网络报名时上传的所有材料原件,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所需材料,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教职工准入查询不通过,也将取消面试资格。逾期不提供以上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如入围人选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方式: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评委现场打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养和学科教学基本功。
(3)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5)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
3.综合成绩公布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报考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最后一名出现两名以上考生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在屯昌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时间为3天。
(四)体检
1.确定体检人选。在面试合格分以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报考同一职位有两名以上考生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按下列办法确定: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情况下,加试笔试,以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2.体检标准。体检由招聘工作组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天内申请复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复查,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资格等造成岗位空缺的,经招聘工作组研究同意,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1.考察主要以政审的方式进行。政审内容主要是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政审时间另行通知。
2.因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招聘工作组审议后,在屯昌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可向屯昌县教育局举报,若公示期满,未收到任何举报材料,则将拟聘用人员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七)聘用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即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为期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工资按我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服务期内提出离职的申请按违约处理,需按聘用协议约定支付违约金,具体条款详见聘用合同(在服务期内,每少服务期壹年按2万元人民币标准收取违约金,服务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随军调动的,经教育部门审议后可免赔违约金。入编人员须在我县服务满5年,方可调离本县。
四、纪律要求
(一)本次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6号)、《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关于严肃招聘纪律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琼人社发〔2013〕138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8号)等规定的纪律和要求执行。
(二)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如涉及与本人有回避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回避。
(三)招聘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媒体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等,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校园招聘各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回避制度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招聘专业分类参照《海南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该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专业门类、名称及课程设置确定,由招聘工作组按照具体岗位要求及专业一致性原则予以认定。
(三)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指1988年6月7日至2006年6月7日期间出生。
(四)海南省户籍是指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海南省的人员;海南省生源是指参加高考(中考)被高校(中专)录取时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海南省的人员。
屯昌县户籍是指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所在地在屯昌县的人员;屯昌县生源是指参加高考(中考)被高校(中专)录取时登记户口所在地在屯昌县的人员。
本方案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有关事宜可电话咨询县教育局,咨询电话:0898-67819116。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898-65230708
屯昌县教育局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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