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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海南三亚市司法局招聘三亚市律师行业党委党建指导员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7-25 10:36      来源:三亚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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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亚市司法局关于公开招聘三亚市律师行业党委党建指导员公告(第一号)
 
  为进一步加强三亚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力量,提高党务工作者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建指导员队伍,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三亚市律师行业党委党建指导员1名(编外人员),储备党建指导员9名,现将相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党建指导员招聘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2.按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保持高度一致,有较强的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
 
  3.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4. 年龄为22—40周岁(含)(即1983年7月19日至2002年7月18日期间出生);
 
  6. 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团队精神,能胜任岗位工作;
 
  7. 健康状况良好,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 有一定的基层党建经历,熟悉党务工作,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有吸毒或吸毒经历的;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待遇
 
  (一)岗位设置及资格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三亚市律师行业党委党建指导员共1名,储备党建指导员9名,招聘的具体岗位、人数、专业、要求如《 2024年三亚市司法局关于公开招聘三亚市律师行业党委党建指导员岗位表》(附件1)所示。
 
  (二)薪酬待遇
 
  党建指导员酬薪待遇参照我市村(社区)党建专干(14职级)酬薪标准执行,应发工资为5853元/月(其中基本酬薪占80%,绩效占20%),包含个人缴纳“五险一金”费用。参照单位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高温补贴、工作午餐、年休假、工会福利等标准执行。同时根据个人工作表现的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给予年度绩效奖励,并建立岗位职级及酬薪的正常晋升调整机制。党建指导员实行聘用合同制,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的薪酬按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90%发放。
 
  四、招聘程序和报名
 
  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将通过“三亚司法”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有关事项均在“三亚司法”微信公众号公示(布)。
 
  (二)报名
 
  1.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2.有意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3.报名流程。网上报名流程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报名所需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等环节。
 
  4.报名时间:应聘人员应在2024年7月19日09:00—7月25日12: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报名所需材料进行报名。
 
  5.报名网站链接。
 
  (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6756)进入报名专区,按照网站提示操作进行报名。
 
  6.所需上传的报名材料:
 
  (1)《2024年三亚市司法局关于公开招聘三亚市律师行业党委党建指导员报名表》(下载附件2)附带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蓝底(建议彩色)证件数码照片(电子版);
 
  (2)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3)户口本原件首页和本人页(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合并成一张图片)扫描件;
 
  (4)《诚信承诺书》(下载附件3,填写内容并本人签名按手印后上传);
 
  (5)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由学校出具的准予毕业的证明(注意:未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责任自负);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需上传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7)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在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出具同意报考的意见(加盖公章);在编在岗人员、定向委培生报考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在编在岗教师报考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8)党员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附件4);
 
  (9)应聘岗位需要的其它资格证书及有关材料扫描件;图片上传要求:以上材料都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原件备验);
 
  (三)资格初核
 
  在收到报名材料后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初步审核。
 
  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未达到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或条件不符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2024年7月25日12:00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4年7月25日12: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应于2024年7月25日17:00前补充材料、重新提交,如资格审查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4年7月25日17:00准时关闭。
 
  通过资格初核参加笔试人员名单、笔试及打印准考证等有关事项在“三亚司法”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考试工作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分数各为100分。笔试、面试占综合成绩的权重分别为60%、40%,两项权重分合计为综合成绩。有资格参加笔试、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三亚司法”微信公众号公布。
 
  (一)笔试
 
  考生按照笔试相关公告要求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出示证件不齐全的一律不予进入考场。
 
  1.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形式和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党建知识、行政能力测试、公文写作。
 
  3.笔试成绩公布
 
  根据笔试成绩的整体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成绩合格分数线,达不到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三亚司法”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面试
 
  1.人员确定
 
  面试考生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产生,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本次录用人数及储备库人数1:10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不足1:10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不影响面试进行。若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则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如果放弃面试,请于面试前2日书面递交“放弃面试说明”,放弃的空缺按规定递补。
 
  2.面试时间和地点以“三亚司法”微信公众号公布为准。
 
  3.形式和内容
 
  采用半结构化面试,面试题目和面试考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能力、协调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处置能力等。
 
  4.成绩计算及面试合格分数线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成绩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考官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总分÷其余考官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综合成绩将在“三亚司法”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日。
 
  为了保证招考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招考全程相关公告在“三亚司法”微信公众号公布。若因考生未能关注指定微信公众号公告信息,造成不能按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或未在指定微信公众号而在其他网站下载错误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纪律与监督
 
  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通知、规定参加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
 
  招聘实行自律制度,即考生要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情况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七、其他事宜
 
  (一)体检
 
  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若面试成绩再出现并列的,须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面试,按加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市司法局从符合条件的医院中指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入围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由本人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日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体检结果、入围考察人员名单在“三亚司法”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考察主要内容为政治思想、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入库,出现岗位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三)党建指导员(编外人员)储备管理
 
  按照本次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排名,除被录用的1名党建指导员外,考试综合成绩排名前9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纳入党建指导员(编外人员)储备库。在本岗位或其他岗位出现空缺或需要增加招录时,由市司法局组织党建指导员(编外人员)储备库人员再次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党建指导员(编外人员)储备库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后,储备人员资格自动失效。
 
  (四)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三亚司法”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7日。因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等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由市律师行业党委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试用期的工作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被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98-88268351
 
  监督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898-66755313,0898-66738902
 
  (咨询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休息)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