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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

2024年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招聘教师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8-23 11:14      来源: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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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一)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规范公开招聘工作,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2〕2号)及《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2〕3号)等文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公告。
 
  一、单位情况简介
 
  我校始创于1980年,时为海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中学。1986年更名为海南师范学院附属中学。1995年与海口市城西中学合并,升格为省重点中学,归属海口市教育局管理。1997年,归属省教育厅直接管理,成为省直属重点中学。2002年被评为海南省一级学校,2003年启用灵山校区(现江东校区)。2005年高中年级整体搬迁至灵山校区(现江东校区),形成一校两地、初高中分开办学的格局。2006年升格为海南省一级甲等学校,为首批省一级甲等学校。2009年开始,归属海南师范大学管理,更名为“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建校四十三年来,牢记“学做人、会读书、勤锻炼、勇拼搏”的校训,秉承“艰苦创业、自强不息、追求卓越”的精神,走出了一条具有附中特色的发展之路。学校目前拥有龙昆南校区和江东校区两个校区,龙昆南校区位于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内,江东校区坐落南渡江畔。龙昆南校区主要办初中,江东校区拥有高中和初中实验部。龙昆南校区现有20个班969人。江东校区现有初中实验部12个班630人,高中40个班1910人,整个江东校区2540人。两个校区共有3509位学生。目前在编在岗教职工306人,专任教师246人,其中特级教师3人,正高级教师3人,省级学科带头人15人,省级骨干教师32人,市县级骨干教师58人,高级教师120人,高级职称教师占全校教师的48.5%。经过几代附中人的艰苦奋斗,我校办学条件日益改善,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
 
  尤其是2017年第三次创业以来,在省外名校强势入驻、市县政府采取有吸引力的措施保留优质生源和大力奖励高考优秀学生的情况下,我校实现了逆势上扬。高考成绩稳中有升,保持连年上升态势。高考成绩综合评价位居全省前茅,提高率遥遥领先。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共5名,具体详见《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热爱教育事业和教师职业;
 
  5.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6.符合各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7.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须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
 
  8.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失信被执行人;
 
  8.现役军人;
 
  9.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10.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11.《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2.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招聘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大小不能超过2MB)、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校园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签署《诚信承诺书》,信息填报不实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8月30日9:00-2024年9月5日17:00
 
  报名网址:http://bm.i35.cn/index.php/exam/EXAMID=6839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系统报名(此网址仅作报名使用,其它重要信息均由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校园网发布)。
 
  3.报名材料
 
  网络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报考人”处须本人手写签名)。
 
  (2)考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本人手写签名并按手印)。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4)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5)2022至2024届毕业生应聘者须附加提供:
 
  ①大学教育期间获得的与应聘岗位的学科专业一致的《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含本科、硕士与博士)
 
  ②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届毕业生提供最高学历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已取得最高学历的毕业生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国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所在就读院校出具的成绩单与专业成绩排名证明(加盖学校公章);
 
  ⑤与应聘岗位的学科专业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4届毕业生应聘者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获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
 
  ⑥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的教师应聘须附加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本人参与我校公开招聘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4),海南省在编中学教师应聘须附加提供所在单位和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本人参与我校公开招聘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4)。
 
  (6)骨干教师应聘者须提供:
 
  ①大学教育期间获得的与应聘岗位的学科专业一致的《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含本科、硕士与博士)。
 
  ②与应聘岗位的学科专业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
 
  ③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荣誉证书、获奖证书。
 
  ④二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
 
  ⑤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的教师应聘须附加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本人参与我校公开招聘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4),海南省在编中学教师应聘须附加提供所在单位和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本人参与我校公开招聘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4)。
 
  ⑥其它各类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与业绩证明材料。
 
  ⑦个人工作业绩简述。
 
  4.资格审查及查询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资格初审。网上报名系统在已过报名期限后不再接受考生新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
 
  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按岗位的招聘数与应聘该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如未达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招聘岗位被取消的,不再安排相关考生再次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结束7天内在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校园网站公布资格审查结果及考试相关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5.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校园网站。
 
  (二)组织考试(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2)笔试内容:招聘岗位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内容的比例不超过20%。卷面满分为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3)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履职基本要求等因素,分岗位科学合理设定,且不得低于参加本岗位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平均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6)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丢失身份证或身份证失效者,可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开具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或第三代海南省社会保障卡(实体卡)】进入考场考试,二者缺一不可,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7)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在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面试前3天在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官网公布。
 
  资格复审须提供网络报名时上传的所有材料原件,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所需材料,取消面试资格。在职教师在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教职工准入查询不通过,也将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
 
  面试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笔试成绩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并参加资格复审。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面试。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在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公布。
 
  (1)面试方式:微格教学+答辩。
 
  (2)面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教材解读、课堂组织等教学实践能力和适应岗位的能力。
 
  (3)面试时间及地点:以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通知为准。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丢失身份证或身份证失效者,可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开具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或第三代海南省社会保障卡(实体卡)】进入考场考试,二者缺一不可,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在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公布。
 
  4.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分共为100分,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 × 60% +面试成绩× 40% (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加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
 
  2.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由学校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学校承担。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3.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学校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人员陪同。
 
  4.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由学校抽调有相关经验的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到应聘人员原工作或学习单位,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空缺的岗位名额,可在应聘相同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如出现并列,递补顺序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四)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经海南师范大学同意,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南师范大学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未能按期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
 
  4.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五)核准备案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花名册》、拟聘用人选的考试成绩、学校党委集体研究拟聘用人员的会议纪要等材料经海南师范大学审核后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经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六)办理聘用及相关待遇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被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受聘人员可凭《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办理党(团)关系、档案、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五、纪律要求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学校领导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有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向学校说明并回避。
 
  (二)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公开招聘办公室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海南师范大学和学校两级纪检部门对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三)发布公开招聘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招聘各环节的成绩(结果),接受社会的监督。
 
  (四)监督联系电话:
 
  1.海南师范大学纪检一处:0898-65882013(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海南师范大学人事处:0898-65881451(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98-65336895(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六、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7号。
 
  邮编:571126
 
  联系电话:0898-65728088、65728566
 
  监督电话:0898-65812545
 
  网上报名技术电话:0898-36609468、0898-36609469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注: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