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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

2024年海南省经济技术学校招聘23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8-23 11:34      来源: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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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经济技术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第1号)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依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2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面向全国进行公开招聘教师以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一、单位概况
 
  海南省经济技术学校创建于1964年10月,隶属于海南省教育厅,是国家中职改革发展示范校。学校分为桂林洋校区和府城校区,占地95亩,目前全日制在校学生6000余人,教职工245人。
 
  学校2010年被全国妇女联合会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2011年被中共中央授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2013年扶贫巾帼励志教育扶贫模式被国务院扶贫办评为“全国社会扶贫创新案例”优秀奖;2014年被评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2017年被全国妇女联合会评为“巾帼文明岗”。
 
  二、招聘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范围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23名,均为专业技术人员。具体详见《海南省经济技术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7.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须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8.在职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
 
  9.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35周岁(含)以下(1988年8月28日至2006年8月28日期间出生);
 
  10.对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岗位,时间计算截止于2024年8月28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失信被执行人;
 
  8.现役军人;
 
  9.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10.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11.《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2.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招聘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教育厅官网、海南省经济技术学校官网发布公告,后续招聘工作的各有关事项在海南省经济技术学校官网发布。
 
  公告时间: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8月28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海南省经济技术学校官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海南省经济技术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表》,签署《诚信承诺书》,信息填报不实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注册时间:2024年8月29日9:00至2024年9月4日12:00。根据审核结果补充材料截止时间:2024年9月5日17:00。(周末正常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网址:http://ks.zhipin0898.com/index.php/exam/EXAMID=6891
 
  3.报名材料
 
  报名时须在网上提交以下材料:
 
  (1)《海南省经济技术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面)复印件,户口本(户主与本人页)复印件。
 
  (3)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等。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所在学校相关证明。国(境)外留学回来的应聘人员、国内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岗位需求表中专业不完全一致的,须提供所学课程,并由报考岗位所在学校研究确定是否符合专业报考资格。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到毕业时间的,需上传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片。
 
  (6)《考生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附件3)
 
  (7)报考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须上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附件4)。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上传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附件4)。海南省厅直属单位(学校)在编人员,需上传厅直属单位(学校)在编人员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附件5)。
 
  (8)提供岗位工作经验证明。提供所报岗位年限要求的社保、住房公积金缴费记录中的至少一种,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岗位工作证明,不能出具以上证明的,不予审核。
 
  (9)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4.资格审查及查询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资格初审。网上报名系统在已过报名期限后不再接受考生新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提交或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规定时间内准时关闭。
 
  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按岗位的招聘数与应聘该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会发布一次延长公告,如仍未达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招聘岗位被取消的,不再安排相关考生再次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5.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资格审查表和准考证,打印时间:(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海南省经济技术学校官网。
 
  (三)组织考试(笔试和面试)
 
  1.笔试
 
  考试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主要是教育基础理论(教育学、心理学)、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划定,但不得低于参加本岗位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平均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在海南省经济技术学校官网上公示3天。笔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面试前3天在海南省经济技术学校官网公布。
 
  资格复审须提供《海南省经济技术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表》、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及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如因校方原因晚发或者缓发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报考具有2年(含2年)以上与专业相关的工作经验岗位的人员须提供2年以上社保养老清单、劳动合同以及单位工作证明并盖章。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取消面试资格。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教职工准入查询不通过,也将取消面试。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1)面试形式与内容:语文教师、思想政治教师、历史教师、数学教师、体育课教师、音乐教师、舞蹈教师采取试讲的方式面试,重点测试专业知识、教学设计、教学课堂把控、教学能力等。
 
  会计教师、美发与形象设计教师、美容美体教师、计算机应用教师、计算机网络教师、药品食品检验教师、药学教师、汽车运用与维修教师、新能源汽修教师、酒店管理教师、茶学教师、烹饪教师岗位采取试讲和实操方式面试,重点测试专业知识、教学设计、教学课堂把控、教学能力、专业实操能力等。
 
  心理健康教师、新闻学教师采取案例实操的方式面试,重点测试专业知识、职业认知、专业实操能力、操作规范、应变能力、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岗位适应性等。
 
  校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职业认知、心理素质、逻辑思维、组织计划、应变能力、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岗位适应性等。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的招聘人数与进入该岗位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按实际笔试合格分数线人数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面试前,在海南省经济技术学校官网发布面试公告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4)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4.考试成绩公布
 
  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加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在海南省经济技术学校官网上公布。
 
  (四)体检、考察
 
  1.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空缺的岗位名额,可在应聘相同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2.根据考试结果,由学校组织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我校承担。事业编制人员录用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3.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部门)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人员参与陪同。
 
  4.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通过外调、座谈等形式,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考试、体检及考察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南省经济技术学校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报送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未能按期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
 
  4.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七)核准备案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花名册》、拟聘用人选的考试成绩、集体研究拟聘用人员的会议纪要等材料报经海南省教育厅审核后,由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经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海南省经济技术学校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八)办理聘用及相关待遇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被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受聘人员可凭《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办理党(团)关系、档案、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1.海南省经济技术学校纪检办公室:0898-65716438(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2.海南省教育厅人事处:0898-65343302(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98-65336895(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98-65716107(工作时间上午8:20-12:00,下午15:00-17:30);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898-65811013。
 
 
 
 
 
 
  海南省经济技术学校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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