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
2024年海南三亚市第二人民医院校园招聘22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12-25 10:08 来源: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三亚市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第二次校园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精神,解决卫生健康队伍人才紧缺问题,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结合三亚市第二人民医院的实际需求,将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待遇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次岗位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含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即:2023届、2024届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且2025年住培合格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毕业生。
(二)本次面向校园公开招聘22名员额制工作人员。
(三)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等详见《2024年三亚市第二人民医院第二次校园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被聘用人员为三亚市事业单位员额制工作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等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对应聘人员范围的界定为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学业,取得岗位所需学历及学位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并包含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即:2023届、2024届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和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且2025年住培合格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毕业生。大学在读期间必修课和限选课有不及格科目者不予接受报考(在招聘公告发布前,必修课或限选课补考合格的可以报考)。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聘时须向招聘单位提交由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未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与应聘岗位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并提供与应聘岗位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届时无法提供者将不予聘用;
7.2022年12月25日至报名时间截止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
8.应聘人员须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执业资格证(含合格成绩单),除报名治疗师、药剂师和护士岗位外,须取得应聘岗位相应的规培证(含规培合格证明)。还在规培中的,需出具规培单位的2年及以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在培证明)》;暂时无法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含合格成绩单)、规培证(含规培合格证明)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个人填写书面《承诺书》后报名。承诺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含合格成绩单)、规培证书(含规培合格证明),否则将被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9.热爱医疗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身体、心理素质,符合《2024年三亚市第二人民医院第二次校园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2024年三亚市第二人民医院第二次校园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3.2025年9月1日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4.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现役军人,或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审计、文秘、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督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hrss.sanya.gov.cn)、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s.sanya.gov.cn)网站、三亚市第二人民医院(https://www.sys2hospital.cn)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后续招聘工作的各有关事项均在三亚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公示(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和提交有关材料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5日09:00至2025年1月3日12:00(节假日正常报名)
(2)报名网址:http://zk.zegongyi.com/index.php/exam/EXAMID=7308,请应聘人员按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报名材料。
2.报名材料
网上报名时,应聘人员应上传以下材料(材料均扫描上传,以JPG图片格式,图片大小不超过2MB):
(1)填写并提供《2024年三亚市第二人民医院第二次校园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报名表》(报考人贴照片手签上传)(附件2);
(2)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合并一面);
(3)本人近期彩色1寸免冠照片;
(4)成绩单(应加盖院系或教务处公章);
(5)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报名);
(6)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上传推荐表(函)或院系推荐意见(应加盖“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
(7)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打印带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毕业的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8)承诺书(附件3);
(9)执业资格证书(含合格成绩单)。暂时无法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含合格成绩单)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个人书面承诺后报名。承诺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含合格成绩单),否则将被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10)规培证(含规培合格证明)。还在规培中的,需出具规培单位的2年及以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在培证明)》。暂时无法提供规培证(含规培合格证明)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个人书面承诺后报名。承诺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的规培证书(含规培合格证明),否则将被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11)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12)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①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②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1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保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三)资格初审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校园公开招聘不设定开考比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提供的材料对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方可参加考试。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2025年三亚市第二人民医院第二次校园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表所填写内容和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报名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5年1月3日12时前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网上报名系统将于2025年1月3日17时准时关闭,2025年1月3日12时后不再接受报名。已报名且在2025年1月3日12时后按要求补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查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3.通过资格初审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打印准考证等有关事项在三亚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四)组织考试
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所占比例计算出总成绩。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时间与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科目和岗位所需专业理论知识相结合,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为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综合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列入入围面试人选。入围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确定为入围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确定。
(4)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入围面试考生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在三亚市第二人民医院官方网站公布。
2.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2)面试内容:根据招聘岗位特点不同,采取以答辩或实操加答辩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
(3)面试评委及评分方法:面试评委每组5人,由相关专家组成。面试成绩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考官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总分÷其余考官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现场当场公布。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列入体检、考察、聘用人选。
3.各项成绩、总成绩、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在三亚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4.成绩排名
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若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的,须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面试,按加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
(五)资格复审
1.考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笔试、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拟入围体检人员。
2.体检前,招聘单位对拟入围体检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及提供的有关证书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
3.拟入围体检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场向招聘单位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资格证书(含合格成绩单)、规培证(含规培合格证明)、承诺书、《2025年三亚市第二人民医院校园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及网上报名和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书面材料,上述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确定为入围体检人员。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报考材料或报考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参加体检资格,因而产生的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笔试、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书面递交放弃《声明书》。
5.通过资格复审,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三亚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六)提交三方就业协议
入围体检人员按照《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和提交三方就业协议时间公告》中的有关要求和时间,提交本人签名的三方就业协议书或现场签署《网上三方就业协议承诺书》。逾期没有提交三方就业协议的,均视为自行放弃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可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从应聘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已提交本人签名三方就业协议书或现场签署《网上三方就业协议承诺书》人员,若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
(七)毕业报到、体检与考察
1.毕业报到
入围体检人员毕业后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含合格成绩单)和规培证书(含规培合格证明)等有关材料,于指定时间内到三亚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报到。
2.体检
入围体检人员毕业报到后进行体检,由三亚市第二人民医院具体负责组织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由本人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出现的岗位空缺,可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从应聘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结束入围考察人员名单在三亚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3.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考察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聘用。出现的岗位空缺,可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从应聘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依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等情况,提交三亚市第二人民医院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三亚市第二人民医院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因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等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经三亚市第二人民医院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从应聘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或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明确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不配合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要求
1.校园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本公告执行,开展校园招聘全程均需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试情况和招聘实施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试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2.校园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文件规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七、其他事宜
1.招聘专业目录参考《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22年)》(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版)》(附件5)确定,留学归国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招聘单位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确定。
2.本次公开招聘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海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琼卫规〔2024〕2号)中相关要求,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简称“两个同等对待”)要求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3.招聘公告由三亚市第二人民医院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4.拟聘用人员在签约后至报到前,因犯罪、违法违纪等原因受到相关部门处罚或学校处分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5.考生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6.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7.未被聘用者,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除原件外)不予返还,请报考者自行留存。
咨询电话:0898-88232602
监督电话:0898-88256080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13907594506
(咨询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休息)
三亚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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