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卢龙:工作日志促公务员谋事干事
河北省卢龙县从今年4月1日起,全面推行公务员工作日志制度,通过工作任务自我记载、自我反思、自我督促的记录,促使公务员主动谋事、干事、成事。
卢龙县印发《日志记录规范标准》《工作日志管理办法》,要求每名公务员以“季谋划、日记录、月总结”为主线,记录八小时内外、合作者或服务对象、心得体会等方面的情况。采取分级阅批、督促检查、评比展示等措施,将工作日志情况作为公务员选拔任用、奖优罚劣的重要依据。对态度不认真、敷衍应付、记录质量较差的,实行领导约谈;限期不改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