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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河北沧州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招聘公安辅警20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1-12-27 10:45      来源:沧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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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沧州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沧州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公开招聘公安辅警公告
 
  经研究,决定为沧州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公开招聘20名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招聘。
 
  二、招聘名额
 
  此次共招聘公安辅警20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等条件详见《沧州开发区公开招聘公安辅警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报考考生限沧州地区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24日至2003年12月24日之间出生),矫正视力1.0以上,相貌端正,无残疾,无纹身。
 
  4、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凡涉及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12月24日。)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5、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其它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办法和时间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者严格实行自律机制,即对网上提交的学历、毕业院校、户籍、工作经历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须与原始有效证件和材料相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网址:http://version2.51chengcai.cn/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9日9:00至2021年12月31日17:00。
 
  缴费时间:2021年12月29日9:00至2022年1月1日17:00。
 
  2、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并同意《用户服务协议》,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前考生须用本人手机号注册诚才网账号,获取“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后,生成“报名号”。特别提醒:用户名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报名表》的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内项目。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以下要求:①考生须使用近期、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不得使用生活照、艺术照、风景照等);②照片规格:jpg格式,295×413像素,照片文件大小80kb以下;③必须能反映本人面部特征,照片基本占满照片框,图像清晰、不能变形,否则报名系统将自动拒绝。报考通过审核后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通过报名审核的考生在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6)请考生牢记报名截止时间、缴费截止时间和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打印《笔试准考证》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请于2022年1月6日至2022年1月7日登陆报名考试网站(http://version2.51chengcai.cn/)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与法律常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长为120分钟,以闭卷形式进行。笔试结束后按照报考类别、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列,按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名单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三)体能测试
 
  进入体能测试人员名单及体能测试时间、地点等事宜请关注开发区管委会官网。体能测试内容为4×10米往返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证件审核环节。
 
  测试合格标准:
 
  男:4×10米往返跑,合格成绩为≤14秒9;
 
  1000米,合格成绩为≤5分;
 
  女:4×10米往返跑,合格成绩为≤15秒9;
 
  800米,合格成绩为≤4分55秒;
 
  (四)证件审核
 
  证件审核由开发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实施。进入证件审核环节的考生到指定地点进行证件审核,出具的证件和材料: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含户主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辅警A岗位提供)、笔试准考证、学信网带有二维码学历查询电子注册表(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出具《学历认证报告》)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复审和信息确认。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对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五)面试
 
  证件审核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单可关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以面试通知单信息为准。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一个面试组和面试场次。面试分值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于本场结束后在考点张贴公布,也可全部面试结束后登录开发区管委会官网查询。
 
  (六)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确定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者,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的人员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在此后的体检、政审、资格复审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七)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自付。体检出现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八)政审及资格复查
 
  由开发区公安分局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进行。政审、资格复审结束后,由开发区公安分局对考察对象的政审情况作出说明,并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意见。因政审不实造成用人失误的,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政审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九)公示
 
  对经体检、政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开发区管委会官网上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签订合同及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沧州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由开发区公安分局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限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上岗。待遇参照现辅警待遇,缴纳五险一金。
 
  六、防疫要求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及现场审核期间,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除口罩外),且“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绿码及体温正常(<37.3℃),对体温超过37.3℃的人员须进行复检,仍超过37.3℃的,交由考点医务人员进行判断。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途经或去过疫区的考生,如扫码出现异常,不得参加考试。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须提供开考前48小时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原件),如不能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报告,不能参加考试和现场审核。执行防疫规定需要进行隔离观察或隔离治疗,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同放弃。
 
  考生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现场验码及体温测量等,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有关政策要求,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及时通知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七、有关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2、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真实有效常用信息,确保无误。本次招聘相关事宜考生应及时关注开发区管委会官网,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3、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体能测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政审、报到等任何必经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联系电话:0317-5673607
 
  报名期间技术咨询电话:0311-86995286-639
 
  沧州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沧州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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