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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河北省血液中心招聘工作人员12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3-07-25 13:42      来源:河北人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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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血液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省血液中心2023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血液中心主要职责:承担全省血站的血液质量控制与评价、业务培训与技术指导、血液集中化检测;承担省会无偿献血组织发动、献血者的招募、血液的采集与制备、临床用血供应以及医疗用血的业务指导等工作;开展血液相关的科研工作;承担河北临床器官移植配型和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定点HLA组织配型实验室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1987年8月1日至2005年8月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国外所学课程与招聘岗位 (专业) 基本一致也可报名。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3年河北省血液中心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血液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持有《普通高校毕业就业协议书》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安排部分招聘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赛会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人员。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3年8月1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3年8月(含8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省血液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hebbc.org/)以及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网址和报名时间
 
  报名网址: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日9:00至8月5日17:00。
 
  网上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6日12:00。
 
  交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6日17:00。
 
  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8月1日9:00至8月6日12:00期间登录网站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3年8月1日9:00至8月5日17:00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3年8月5日17:00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报名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提高报名效率。
 
  2.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基本程序:
 
  (1)报名准备。请考生开始报名前,详细了解本次招聘的程序步骤、有关政策和招聘岗位条件。
 
  (2)注册账号。进入网址,点击“考生报名”,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后登录网站,按要求上传照片。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也是考生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3)填报信息。注册成功后登录,选择要参加的考试名称,进入报名环节。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确定信息无误后,提交等待审核。
 
  (4)提交审核。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审核通过”的,将进入缴费程序,不能再修改信息;审核结果为“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
 
  (5)完成缴费。报名考务费100元/人,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支付。支付方式:微信和支付宝。特别注意:确认“缴费成功”后方可视为完成报名。未按时间完成缴费者视为放弃报考。
 
  (6)查看岗位核减情况。本次招聘开考比例设为3:1,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达到3:1以上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名考务费在报名截止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到考生缴费账户。关于减少及取消招聘岗位的通告于8月10日11:00前在河北省血液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hebbc.org/)以及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公布。
 
  3.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交费成功的应聘人员,请于2023年8月21日9时-8月26日11时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科目。报考血液检测岗位(附件1无填充颜色部分)的应聘人员参加综合类科目笔试;报考体检医师和采血护士岗位(附件1填充浅黄色部分)的应聘人员参加医学类专业科目笔试;
 
  综合类科目笔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参考《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综合类科目考试大纲》(附件2)。
 
  医学类专业科目笔试包括《医学专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医学专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参考《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医学类专业科目考试大纲(试行)》(附件3)。
 
  每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总成绩为以上两科考试成绩之和,满分为2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定于8月26日上午,具体时间为:
 
  8:00-9:30《职业能力测验》
 
  或《医学专业能力测验》
 
  10:15-12:15 《公共基础知识》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及相关考试要求,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的成绩、是否进入面试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查询,查询时间在9月1日前。进入面试人选根据《岗位信息表》(附件1)中确定的人选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作弊、笔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护理学专业岗位,增加技能操作测试,主要测试技术操作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熟练程度、技能水平,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护理技能操作)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技能操作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河北省血液中心张贴和河北省血液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hebbc.org/)公布。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河北省血液中心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总成绩合成。护理学专业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技能操作成绩三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分别占40%、40%、2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40%+技能操作成绩×20%。其它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分别占40%、6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由河北省血液中心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省血液中心人事科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省血液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hebbc.org/)、省血液中心一楼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省血液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hebbc.org/)以及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省血液中心一楼大厅公告栏和河北省血液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hebbc.org/)公布招聘过程中的面试成绩、拟聘用名单;通过电话和短信的方式通知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7058710(省血液中心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165831(省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84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
 
 
 
 
  河北省血液中心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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