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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河北衡水科技工程学校选聘教师6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3-08-17 10:01      来源:衡水科技工程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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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衡水科技工程学校2023年选聘教师公告
 
  按照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2023年度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计划的通知》要求,我校向社会公开选聘教师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衡水科技工程学校为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是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培养中专学历和中高级技术技能人才。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范围、条件及方法。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5日至2005年8月15日期间),有其他要求的见“附表一”。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本次选聘备注中注明限“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历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户籍条件
 
  1.符合上述“高校毕业生”条件的人员不限户籍。
 
  2.其余人员仅限衡水市户籍(含衡水市所属各县、市、区)。
 
  3.以下人员视为具有衡水市户籍:
 
  (1)就业报到证或户口迁移证派往衡水市的;
 
  (2)配偶或父母为衡水户籍的;
 
  (3)外地户籍参加本市服务基层项目的。以上相关证明的日期以选聘公告为准。
 
  (三)下列人员不在选聘范围内: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
 
  2.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严重舞弊行为或不良记录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得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选聘方法
 
  按照制定的选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测评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选聘岗位及人数
 
  见附表一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选聘公告在衡水科技工程学校网站(http://www.hskjgcxx.com)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8月21日--8月22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衡水科技工程学校主办公楼二楼211室。
 
  报名要求:贴有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的报名表一份(表样见附件二);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与报名表所用照片同版照片两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及报考岗位)。
 
  诚信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报考人员必须遵守诚信原则。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存在填报信息不真实、相关材料内容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符等情况,即取消资格,并记入不良记录名单,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测评考核: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有关事项:考试时间和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大家保持报名时联系方式的畅通,如因通信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考试形式:考试根据岗位特点分别设置。
 
  (1)岗位一:采用笔试加面试测评。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专业能力、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教师职业规范等岗位应具备知识的测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对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和招聘计划,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列为面试人选。符合条件考生达不到1:2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确定的面试人员名单,将按规定时间发布于衡水科技工程学校网站。
 
  面试采用结构化命题形式面试,面试成绩一般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结束后,成绩在考点外张榜公布。
 
  考生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2)岗位二、三采用现场测试。
 
  测试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实际操作测试两个环节,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现场测试一般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该考生的综合成绩。测试结束后,成绩在考点外张榜公布。
 
  参加笔试和面试考试时,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每场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考试顺序,考生抽签结束未到者视为放弃资格。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考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
 
  (四)体检工作:测评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综合考试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综合考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者的顺序确定。都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递补。体检人员名单通过衡水科技工程学校官方网站发布。
 
  (五)考察工作: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实施,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衡水科技工程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按程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报市人社部门办理手续。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考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不实、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即取消资格。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本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衡水科技工程学校人事处(吴主任)
 
  联系电话:2258086   2888003
 
 
 
  衡水科技工程学校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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