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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河北承德双滦区教育和卫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招聘40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3-09-25 15:42      来源:双滦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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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滦区2023年教育和卫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精神,加强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事业单位队伍整体素质,根据《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2011〕87号)、《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冀人社字〔2023〕102号)文件精神,经双滦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采取统一公开招聘方式进行。
 
  三、招聘范围、条件、岗位、人数
 
  (一)招聘范围
 
  1.报名人员在公告发布日前具有承德市及所属县(市)区常驻户口且目前户口仍在本市(含因外地上学外迁户口至今仍未迁回,须由当地原迁出派出所出具户籍迁出证明);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不限户籍;
 
  ①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双一流”院校本科学历毕业生;
 
  ②配偶或父母为承德市及所属县(市)区户籍的外地毕业生;
 
  ③承德高校和驻承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至35周岁(1987年9月25日至2005年9月24日出生),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等条件。考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并获得与报考岗位条件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双滦区2023年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及《双滦区2023年卫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到年龄、工作时间以及学历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6.严格落实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对于已取得教师资格面试合格证明而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可持符合报考条件的面试合格证明参加现场报名,但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岗位信息表中“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持有《普通高校毕业就业协议书》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此次招聘岗位专业参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和《教育部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2021)》等专业目录设置。
 
  (三)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
 
  1.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0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双滦区2023年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2.卫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0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双滦区2023年卫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2)。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承德市范围内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含控制数管理)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
 
  7.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8. 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笔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审查、网上缴费。
 
  (一)发布公告
 
  2023年9月25日至10月11日通过双滦区人民政府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了解具体考务工作安排。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每个考生限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2.报名网址:http://www.slq.gov.cn(双滦区人民政府官网)。
 
  3.报名和缴费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7日8:30至10月11日17:00分。
 
  缴费时间:2023年10月7日8:30至10月11日18:00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
 
  4.网络报名基本程序:
 
  ①考生开始报名前,需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②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③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注册,注册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密码可修改,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④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⑤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通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考生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缴费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支付,报名考务费100元。缴费完成后请重新登录报名系统,确认缴费是否成功,如系统显示缴费不成功,请及时与双滦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314-4042421。
 
  ⑥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核定开考比例
 
  按照公开招聘工作相关政策,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额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可在2023年10月12日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对于报考了取消岗位的考生未改报到其他岗位的,报名费将在30个工作日内,统一返还到之前个人缴费账号。
 
  (四)打印《笔试准考证》
 
  考生应在约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放弃考试。
 
  (五)考试: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进行
 
  1、笔试。具体操作严格按照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政策执行。采取闭卷的方式。
 
  ①笔试时间:请各位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双滦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告,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安排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②笔试内容:
 
  (1)教育专业类: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采取闭卷形式。《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满分各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
 
  (2)卫生专业类: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采取闭卷形式。《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满分各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
 
  ③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待评卷结束后在网上即时公布,请考生关注双滦区人民政府官网。笔试成绩公布后,双滦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招聘计划,分岗位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考生(达不到1:3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都进入资格复审,笔试中存在作弊或成绩为零等情况的不得进入。
 
  ④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双滦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请关注双滦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以网上发布公告确定的时间为准。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与报考岗位学历相对应的报到证、岗位要求的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要求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发放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笔试准考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经审查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或与应聘条件不符的考生,取消其应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面试过程全程录像,所有环节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具体操作按面试相关规定及要求进行,满分100分。
 
  ①面试时间: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和具体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②面试内容:
 
  (1)教育专业类:采取说课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
 
  (2)卫生专业类:采取专业知识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岗位基础知识、岗位专业知识、岗位操作技能等水平和能力。
 
  ③面试规则:面试成绩按体操打分法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评委的评分相加之和除以其余评委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评委的评分之和÷其余评委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根据考生人数合理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一面试组和面试场次。人数较多的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划分到每个面试小组,按组录取,哪组出现空缺,在哪组顺延递补。分组时,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按照考试机构发布成绩的机器排列的先后顺序进行分组。
 
  ④面试有关要求:每组考生入闱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为确保面试质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⑤公布成绩:面试结束成绩汇总后即时公布。
 
  成绩合成:
 
  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考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50%+面试成绩×50%(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
 
  卫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考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专业基础知识成绩)÷2×50%+面试成绩×50%(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
 
  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各招聘岗位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分别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如出现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相同者,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职业能力测验》或《专业基础知识》成绩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退役士兵,具有双滦区工作经历或工作经历较长者(以养老保险缴纳时间为准、精确到月)。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由双滦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六)体检、考核
 
  1.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2.考核主要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考生本人有无违法违纪记录,有无政治历史问题等进行审查;并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核。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以及主动放弃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核。
 
  (七)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核等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公示 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人选聘用资格或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按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核和公示。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个人档案、体检表、考核政审等相关材料,按程序报双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报承德市人社局备案。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资格审查贯穿此次招聘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有弄虚作假,提供不实、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五、信息发布和有关说明
 
  1.双滦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所有与本次招聘有关的通知、公告。
 
  2.此次考试违规违纪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资格审核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骗取引进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3.凡考生未经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4.咨询电话:0314-4042421
 
  请在工作时间内电话咨询(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5.请考生在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工作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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