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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沧州任丘市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9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5-29 16:43      来源:任丘人事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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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丘市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任丘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4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笔试和体能测试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共招聘公安辅警49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信息详见《任丘市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公安辅警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辅警A岗位不限户籍;辅警B岗位限任丘市户籍(含油区,不含七间房、鄚州和苟各庄北三乡户籍);
 
  3、身高1.70米以上,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1.0,身体健康,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等(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身体条件),体重指数在17.3至27.3之间,体重指数=体重(千克)/身高(米)?。
 
  4、辅警A岗位年龄18周岁至30周岁(1993年5月30日至2006年5月30日之间出生);辅警B岗位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8年5月30日至2006年5月30日之间出生),公安院校毕业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学历(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其他不适宜从事辅警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任丘市公安局大门口报名处。
 
  2、报名时间:2024年5月30日至6月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除法定节假日。
 
  3、下载并填写《任丘市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2),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专科及以上学历同时提供学历认证报告)、退伍证原件及上述证件复印件一份(统一用A4纸复印)。
 
  备注: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可先提供就业信息推荐表参加考试,待2024年6月毕业时再提供毕业证,如不能提供则取消聘用资格。
 
  4、现场报名完成后,登陆任丘人事人才网http://www.rqrsrc.com/提交报名信息,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6日中午12:00,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电子报名信息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信息提交后会形成预览信息表格,请报考人员再次核对报名信息及照片。考生提交报名后信息将被锁定。进入缴费程序,报名考务费100元,交费通过微信扫码支付,扫码显示支付成功即完成本次报名。
 
  (二)政治审查
 
  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进入政审,政审合格人员进入考试环节。
 
  (三)考试
 
  1、笔试
 
  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法律基础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参加笔试的考生都进入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内容为1000米跑、1分钟俯卧撑、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4项内容,采取单项百分制,体测成绩=1000米跑×25%+俯卧撑×25%+往返跑×25%+立定跳远×25%,体能测试评分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附件3)。
 
  3、总成绩的合成及排名确定
 
  按笔试成绩和体能测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根据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者,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的办法确定排名。在此后的体检、公示等环节及放弃应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四)体检
 
  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出现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五)公示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为3天。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本次招聘辅警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统一与任丘市公安局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不合格的,不签订合同。合同期满后,实行双向选择。
 
  签订合同期间,工资待遇与现有辅警相同,每月工资发放标准为本地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随国家规定调整),另每月发放伙食补贴585元和绩效工资500元,层级工资按照《任丘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发放。服装费每人3000元(每三年发放一次)。均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所需资金由财政拨付。任丘市公安局负责辅警的日常管理和考核。
 
  五、注意事项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体能测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取消应聘资格,如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要严肃查处。
 
  (二)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中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考生认真阅读。及时关注任丘人事人才网,相关事宜不再另行电话通知。为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可咨询以下电话:
 
  1.任丘市人社局 0317-2223649(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任丘市公安局 0317-3337536(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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