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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秦皇岛市第三医院选聘工作人员7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7-03 14:39      来源: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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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皇岛市第三医院2023年(第三批)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秦皇岛市第三医院岗位空缺情况,就2023年剩余招聘计划7名(事业编),采取选聘方式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核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信息发布
 
  在秦皇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s://rsj.qhd.gov.cn/ksbm/、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网站wjw.qhd.gov.cn、秦皇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www.qrc1984.com、秦皇岛市第三医院网站www.qhddsyy.com、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在选聘过程中的重要事项通知(资格审查结果、考核、体检通知等),均通过“秦皇岛市第三医院网站”发布。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招聘岗位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7月1日至2006年7月1日期间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3年7月1日至2006年7月1日期间出生。以此类推。
 
  4.符合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5.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取得国(境)外学位的应聘人员,需2024年9月30日(含)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专业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执行。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按《秦皇岛市第三医院2023年(第三批)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要求执行。
 
  8.岗位条件要求的所有证书须在2024年9月30日(含)前取得。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公职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公开选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每名应聘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本次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日8:00至7月31日17:30。
 
  (2)报名材料:①报名表一份(附件2),需有电子版近期蓝底2寸免冠照片;②二代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扫描件;③毕业证书扫描件、学位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本人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查询、自助打印)、留学回国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加盖国家认可翻译机构公章的所学专业课程翻译件扫描件;2024年毕业生在报名阶段尚未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附件3,须在备注栏注明培养方式)、成绩单;④相关岗位执业证扫描件、资格证扫描件。2024年应取得规培证书人员须提供规培单位出具的规培证明。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将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qhdsdsyyrsk@163.com,以“姓名+专业+报考岗位”命名。
 
  2.资格审查:由秦皇岛市第三医院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以及报名要求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通过“秦皇岛市第三医院网站”发布。
 
  3.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本人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由秦皇岛市第三医院对面试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应聘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等有关材料原件。凡本人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由秦皇岛市第三医院电话通知。
 
  (三)考核
 
  秦皇岛市第三医院委托秦皇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组成评委会,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体检、考察。计算考生面试成绩时,保留小数点两位。
 
  依照招聘岗位,按进入体检、考察人员与招聘指标1:1的比例,依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末位出现并列时按照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学历(学位)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将对并列人员进行笔试加试,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秦皇岛市第三医院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体检不合格人选,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察
 
  考察由秦皇岛市第三医院组织实施。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察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报到证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拟聘人选确定、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并在秦皇岛市第三医院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结束后拟聘岗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秦皇岛市第三医院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报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审批后,办理编制、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其中从各类学校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335-3850360(招聘工作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335-3850329(秦皇岛市第三医院纪检监察办公室)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