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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北承德宽城满族自治县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8-13 13:10      来源: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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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度宽城满族自治县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承德市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承人社〔2014〕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高层次人才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面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方式
 
  采取公开选聘方式。按照制定选聘方案、发布选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选聘岗位、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岗位
 
  共选聘10人。具体选聘岗位、选聘人数、选聘条件等详见《宽城满族自治县2024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选聘对象
 
  1.国内高等院校毕业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2.国(境)外院校毕业,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专业设置参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目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有关专业目录设置,对于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依照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为其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载明的专业,按照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原则确认资格。
 
  本次选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选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持有《普通高校毕业就业协议书》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13日至2006年8月12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13日以后出生)。选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凡涉及到年龄、户口、工作时间以及学历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选聘《公告》发布之日。工作经历计算方法为:从毕业证颁发时间后参加工作起到本公告发布日止(该期间内以养老保险缴纳时间为准、精确到月),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7.承德市辖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含控制数)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8.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聘的程序
 
  公开选聘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此次选聘不设开考比例。
 
  (一)发布公告
 
  2024年8月13日在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www.hbkc.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聘公告》及有关信息。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了解具体考务工作安排。
 
  (二)报名
 
  报名网址: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www.hbkc.gov.cn);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8:30至2024年8月23日17:00。
 
  (特别提示:鉴于以往报名情况,报名截止前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建议不要最后1天报名,并及时关注是否审核通过。)
 
  (1)考生开始报名前,需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注册,注册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密码可修改,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报名须知》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系统在24小时内自动反馈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将不能再修改。
 
  (6)考生务必牢记公告和网上公布的报名截止时间、资格复审时间、打印《面试通知单》时间、面试时间、复核政审时间、体检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考生需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核,严格按照招聘条件确定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人员。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责任。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经审查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或与应聘条件不符的考生,取消其应试资格。
 
  因放弃或取消资格的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登录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www.hbkc.gov.cn)打印《面试通知单》,具体打印时间见面试公告。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组别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适应工作的综合能力、与报考职位匹配性、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面试成绩按体操打分法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评委的评分相加之和除以其余评委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评委的评分之和÷其余评委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当日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成绩。为确保选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且不能参与递补。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日统一公布,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五)确定体检人选
 
  根据选聘计划,分岗位按照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果考生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
 
  ①烈士子女或配偶;②本人户籍为宽城满族自治县的;③学历(学位)较高者(若学历相同,按“985”、“211”院校、本硕连读、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顺序录取);④大学生退役士兵;⑤具有宽城满族自治县工作经历的(如都具有宽城满族自治县工作经历,宽城满族自治县工作经历较长的优先);⑥工作经历较长者。
 
  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根据体检、考核情况研究确定。
 
  (六)体检、考核
 
  1.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有行业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据实自理。体检不合格考生或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选聘资格,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核。
 
  2.考核采取审核考生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材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对考生本人有无违法违纪记录,有无政治历史问题等进行审查,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考核资格,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取消或放弃考核资格的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选聘资格,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核。
 
  (七)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作为拟聘人选在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www.hbkc.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举报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但不得影响整体招聘工作进展;公示期间被举报查实的考生及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选聘资格,分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核,合格的进行公示。
 
  (八)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统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按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标准及有关工资政策执行。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其中从各类学校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3.聘用人员在宽城满族自治县服务期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在规定服务期内,不得向县外调动交流。
 
  五、信息发布和有关说明
 
  1.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所有与本次招聘有关的通知、公告。
 
  2.此次招聘考试违规违纪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凡考生未经同意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面试、复核政审、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请考生在进行网上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复核政审或体检的,后果自负。
 
  4.请考生务必关注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此次招聘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该网站发布。如无特殊情况,不再电话通知。
 
  5.咨询电话:0314-7571077
 
  请在工作时间内电话咨询(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