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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北邯郸广平县选聘党务(村务)工作者60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5-01-02 13:38      来源:广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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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平县2024年度公开选聘党务(村务)工作者公告
 
  为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推进基层干部学历、年龄、素质更新,按照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党旗飘扬耀邯郸”基层党建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邯党建字〔2024〕3号)中“实施村级班子大学生更新三年计划”的要求,拟在全县部分村(居)公开选聘党务(村务)工作者。
 
  一、选聘计划
 
  2024年度公开选聘党务(村务)工作者60人(具体岗位见附件1),其中胜营镇11人,广平镇12人,十里铺镇7人、南韩镇6人,南阳堡镇6人,平固店镇11人,东张孟镇7人。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2.具有本村(居)户籍或原籍为该村(居),其中已婚女性报考本人配偶户籍或籍贯所在村(居)岗位;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其中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在抗洪抢险等重大急难险重考验中表现突出的相关人员、个人有重大突出贡献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4.品德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5.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愿意为农村(社区)发展服务;
 
  6.身体健康;
 
  7.符合以上条件的中共党员、退役军人优先。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欺压群众、横行霸道、群众反映强烈,涉及“村霸”、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的;
 
  5.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参加过邪教组织,从事地下宗教活动、封建迷信活动的;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予选聘情形的。
 
  三、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选聘。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1.在广平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同时以各镇选聘村为单位发布选聘公告,通过村级公开栏公示、大喇叭广播、微信群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动员。
 
  2.发布时间:2024年12月31日。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到各镇党建办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5年1月2日09:00至2025年1月8日17:00。
 
  3.报名需提供下列材料:
 
  (1)《广平县2024年度公开选聘党务(村务)工作者报名表》及电子版(见附件2,插入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
 
  (2)近期小二寸蓝底免冠照片4张;
 
  (3)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本人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注册后下载)原件和复印件;
 
  (4)户口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已婚女性还需携带结婚证和配偶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县委组织部利用3天时间对选聘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政治面貌等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报名人数与选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报考比例的,今年不予选聘,纳入明年选聘计划。
 
  (四)笔试
 
  1.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法律法规、计算机基础应用、农村工作基础知识和实务等。采取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长为120分钟。
 
  2.笔试要求。资格复审结束后,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考生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
 
  3.成绩查询。笔试阅卷工作在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以各选聘村为单位公布成绩。在岗位内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出现同一岗位2名及以上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且为最高分的,按以下顺序确定最终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或服务冬奥会大学生志愿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医院临时指定并签订保密协议。体检费由进入体检人选自行承担。
 
  (六)政审
 
  县委组织部和各镇对其个人档案进行审核,并征求县纪委监委、政法委、统战部、公安局、法院、检察院、信访局等职能部门意见,审核无问题后进入公示环节。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和进入顺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政审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不符合选聘条件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公示期满且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分配工作岗位。拟聘用人选务必在确定工作岗位后,与所在镇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入职手续。
 
  选聘人员为中共党员的,聘用为党务工作者;非中共党员的,聘用为村务工作者。选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一签两年。合同到期时,没有进入村(居)班子的,不再续签。
 
  五、薪酬待遇
 
  党务(村务)工作者薪酬待遇参照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工资构成为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缴纳社保、医保、失业、工伤四险,由县财政保障。基本薪酬:大学专科转正定级后1989元/月;大学本科转正定级后2056元/月。绩效薪酬:参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指导线11600元标准确定(967元/月),60%按月发放,剩余40%根据考核结果,按年度发放。进入村(居)班子后,薪酬待遇另行规定。
 
  六、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体检、政审、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命题组、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
 
  (三)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并及时关注广平县人民政府网站有关公告,以免影响选聘。
 
  政策咨询电话:0310-2526116
 
  监督举报电话:0310-2526052
 
  胜营镇咨询电话:13932081800
 
  广平镇咨询电话:13103002546
 
  十里铺镇咨询电话:15100048016
 
  南韩镇咨询电话:15230023011
 
  南阳堡镇咨询电话:19933330114
 
  平固店镇咨询电话:13930017515
 
  东张孟镇咨询电话:1763133003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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