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公务员、人民警察考试许昌职位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公告
河南省201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河南省公安机关2017年统一招录人民警察许昌职位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公告
根据《河南省201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河南省公安机关2017年统一招录人民警察公告》的有关要求,现将报考许昌市公务员招录职位、许昌市公安系统人民警察招录职位的报考人员以及报考省辖市以下地税系统许昌市建安区地方税务局、长葛市地方税务局、禹州市地方税务局招录职位和省属监狱系统河南省第三监狱、河南省许昌监狱招录职位的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及缴费有关情况明确如下:
一、报名确认。
1、上传照片。报考上述招录职位且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17年11月22日9:00至11月25日17:30前,登录许昌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xcrskszx.com)和许昌市人社局(http://www.haxc.hrss.gov.cn)网站点击报名确认入口,按要求上传本人照片。上传照片时,必须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专用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要求原照片必须为单色(红、蓝或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上传的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核,照片上传成功后方可缴纳笔试考务费。
2、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除经批准免缴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外,报考人员按每人每科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人员须自备使用本人姓名的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入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免缴笔试考务费。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并上传照片成功后,于2017年 11月22日9:00至11月23日17:30到许昌市人事考试中心(许昌市天宝路与魏文路交叉口许昌市创业服务中心A座1216室)办理免缴费用手续。
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原件和贫困户明白卡(原件和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
二、根据河南省201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河南省公安机关2017年统一招录人民警察公告规定:各招考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5:1。国家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的乡镇(不含城关镇)职位,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可放宽到3:1。其他地处偏远、条件艰苦、贫困人口较多的乡镇职位,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也可放宽到3:1。达不到以上规定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职位的拟录用人数直至取消该职位。
核减或取消的拟录用职位情况及取消职位报考人员名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汇总核实后予以公布。
对拟录用职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由录用单位通过报名时报名人员填写的电话号码及时通知其于2017年11月30日17:30前,重新选报其他职位。未按要求重新选报的,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请报考人员随时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联系方式发生变化,请及时告知我们。若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重新选报职位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进行。报考人员需下载填写《河南省201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重新选报职位报名表》(附件1)或《河南省公安机关2017年统一招录人民警察重新选报职位报名表》(附件2)及本人交缴费证明、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和拟重新选报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件和有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许昌市人社局公务员录用交流科(许昌市天宝路与魏文路交叉口,许昌市创业服务中心A座1409房间)进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已被取消和核减的职位。
对重新选报职位的报考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重新选报职位工作结束后,将重新选报人员情况汇总后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备案。
三、打印准考证。已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12月12日9:00至12月17日14:30,登录许昌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xcrskszx.com)和许昌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haxc.hrs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四、本次招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录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录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弄虚作假、骗取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即依法依规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其违纪违规事实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
五、咨询电话
0374-2965586(市委组织部) 0374-2629039(市人社局)
0374-2903012(市公安局)0374-2338617(市人事考试中心)
许昌市201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工作以外的其他未尽事宜,以《河南省201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河南省公安机关2017年统一招录人民警察公告》为准。
附件:
1、河南省201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重新选报职位报名表.docx
2、河南省公安机关2017年统一招录人民警察重新选报职位报名表.doc
中共许昌市委组织部 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