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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河南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焦作市报名和资格审查办法

http://www.chinagwy.org       2017-11-22 09:28      来源:焦作市人事考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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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公安机关2017年统一招录人民警察焦作市报名和资格审查办法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河南省公安机关2017年统一招录人民警察工作实施方案》(豫人社〔2017〕89号)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11月3日至1999年11月3日期间出生),其中2018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3日至1999年11月3日期间出生);报考特警职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1年11月3日至1999年11月3日期间出生);


  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人民警察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拟录用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其中专业需求方面的问题,可参考附件2;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现役军人、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纳入公安民警招录培养制度改革政策范围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统一招录人民警察,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在提交报名申请与查询审核结果阶段,所有职位均在河南人事考试网(www.hnrsks.gov.cn)进行。在报名确认和打印准考证阶段,报考焦作市及所属县(市)公安机关职位的(详见附件1),在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jz.hrss.gov.cn)进行。


  (一)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于2017年11月3日9:00至11月7日17:30,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点击“公务员考试”、“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选择“河南省2017年统一录用公务员和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考试”,按照要求填写并保存报名申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请妥善留存。


  (二)资格初审。11月8日9:00至11月14日17:30为资格初审时间,资格审查工作分别由招录单位负责,按照拟录用职位的要求进行。


  (三)查询初审结果。报考人员于2017年11月10日9:00至11月14日17:30前登录原报名网站(河南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申请未经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11月14日17:30后,报考申请未经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四)报名确认。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17年11月22日9:00至11月25日17:30前,登录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jz.hrss.gov.cn)上传本人照片。上传照片时,必须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专用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要求原照片必须为单色(红、蓝或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上传的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核,照片上传成功后方可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人员须自备使用本人姓名的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入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打印准考证。已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12月12日9:00至12月17日14:30,登录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jz.hrs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三、有关事项和要求


  (一)每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考录工作中必须一致。


  (二)法医类职位、公安类职位和县级公安机关(含直管县、市)职位的报考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其他职位的报考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5:1。达不到以上规定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职位的拟录用人数直至取消职位。


  核减或取消拟录用职位情况,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汇总审核后予以公布。


  对拟录用职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由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通知其于2017年11月30日17:30前,重新选报其他职位。未按要求重新选报的,视为自愿放弃,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重新选报职位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由报考人员填写《河南省公安机关2017年统一招录人民警察重新选报职位报名表》(附件3),到焦作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焦作市焦东南路1561号劳动大厦11楼1110房间)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缴费证明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和拟重新选报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不得再报考已被取消的职位。


  (三)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免缴笔试考务费。其中报考焦作市及所属县(市)公安机关职位的,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后,于2017年 11月22日9:00—12:00,14:30—17:30到焦作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焦作市焦东南路1561号劳动大厦11楼1106房间)办理免缴费用手续。


  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原件和贫困户明白卡(原件和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


  (四)报名期间,技术咨询电话0371—66321991、66321973(省人事考试中心)。政策咨询电话:0391-2118898(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91-2282280(市公安局)。


  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jz.hrss.gov.cn)为本次招考工作专用网站。有关考录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本网站进行发布。


  (五)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发现报考人员与拟录用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和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条件的,查实后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其考试、录用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其违纪违规事实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1:河南省公安机关2017年统一招录人民警察焦作市拟录用职位表.xls


  附件2:河南省公安机关2017年统一招录人民警察专业需求类别.doc


  附件3:河南省公安机关2017年统一招录人民警察重新选报职位报名表.doc


  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