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南郑州市第十人民医院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人才12人公告
2019年河南郑州市第十人民医院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人才12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我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高层次和紧缺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岗位、名额及具体要求
此次我院公开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人才涉及11个专业,招聘人数12人,11个专业岗位。按专业岗位需求、招聘资格条件、计划人数等情况详见附件一。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招聘专业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较高的专业技能水平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在7月31日前取得相关证件)、资格证等相关证件。
(五)年龄应符合各专业岗位要求,截止日期以1月1日为准。例如:35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如具有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是指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满2年)。
(六)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近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2019年应届毕业生除外),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6.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及注意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19年9月17日至2019年9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郑州市第十人民医院人事科(赣江路56号)。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需下载并填写《郑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二),提交相关材料;
2.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简历及自荐信,在职人员须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执业证、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证、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张;
(5)承诺书;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二)注意事项
1.参与考核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我院本次考核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报名条件但进行了报名,本人的考核资格、考核成绩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重复报名或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核实,取消其参加考核及聘用资格,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3.关于资格审查的有关问题,请人事科进行咨询。
郑州市第十人民医院人事科0371—53386168
四、考核内容、时间和方法
1.考核内容
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对应聘者专业技能水平进行重点考察,并对应聘者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综合素质、技能操作等进行考核。
2.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综合考核形式进行,综合考核满分100分,医疗卫生岗位专业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并超出招聘计划时,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3.考核成绩在考核结束时当场宣布
五、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我院统一组织检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考核结束阶段当场宣布。
(二)根据考核成绩和体检结论,按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能和婚姻状况及有无违法犯罪情况等。
(三)因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由我院人事科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如递补,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考核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四)体检和考察一般参照上述标准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六、录取聘用
(一)根据考核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二)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他人员按相关政策执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含试用期),社会保险、职称等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试用期满后由各科室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进入考核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均在我院网站公布。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记入诚信档案的情况: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虚假信息的;2.考核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3.违背考试纪律要求的;4.考察合格后无故自愿放弃的。
监督电话:0371—53386168;0371—53386133
邮箱:bxprl@126.com
2019年9月17日
附件1:郑州市第十人民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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