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南许昌市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51人公告
2021年度许昌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和省委组织部关于遴选工作的有关要求,决定开展2021年度许昌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市直23个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共遴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51名(见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县(市、区)及乡镇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乡科级正职及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
2、县(市、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乡科级正职及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工作人员。
3、市直机关、省直机关和中央单位设在县(市、区)及以下的单位(含派出单位)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也可报名。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报名人员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除公开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一般要求在35周岁以下。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所在机关层级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
7、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2月。其中年龄条件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90年2月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2月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放宽到38周岁以下(1982年2月以后出生)。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和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的,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附件4);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及以上、硕士及以上的,参照《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1年版)》(附件5)。
对于以上专业(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境外留学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以便根据职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提交报名申请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于2021年2月1日9:00至2月4日17:00,登录许昌组工网(http://www.xczgfwkx.gov.cn/)、许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xuchang.gov.cn/),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络报名系统,按照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照片须单色(红、蓝)背景,jpg或jpeg格式,字节小于30kb,像素宽约114、高约156,禁止缩放后使用。上传的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核。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要妥善留存。
(二)资格初审
市委组织部抽调专人组成资格审查组对报考者提交的相关报考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并在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向报名人员反馈理由;对填报资料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按要求及时补填;对上传照片不符合规定的,要求报考人员重新上传。
(三)查询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提交报考信息和上传照片后,须在24小时内再次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2月1日9:00至2月4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经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月4日17:00至2月5日17:00,报考申请未经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改报其他职位。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并自行下载打印《2021年度许昌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A4纸,见附件2)一式2份,以备面试资格确认时使用。
(四)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2021年2月6日17:00前,登录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报考人员需自备用本人姓名开户的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入足够缴费的资金),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开考比例与改报职位
各遴选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5:1。达不到以上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职位的拟遴选人数直至取消该职位。核减或取消的职位情况,将于2021年2月7日17:00前,在许昌市公务员遴选专用网站统一公布。报考职位被取消后,将及时通知报考该职位人员改报相关的其他职位。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未及时查看发布的相关信息或无法联系造成无法改报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重新选报职位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考人员填写《2021年度许昌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重新选报职位报名表》(见附件3),提交缴费证明、本人身份证和报考该职位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于2月9日17:00前,到指定地点重新选报职位(重新改报的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已公布取消的职位。未按要求重新选报职位的,视为自愿放弃,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六)打印准考证
已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3月8日9:00至3月13日9: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七)有关要求
报考人员有关遴选职位要求的专业需求等资格条件和资格审查方面的具体问题,由市委组织部负责向报考者解释和答复,咨询电话:0374-2963068 2963070。报考人员有关提交报名申请、报名确认、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方面的问题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答复,咨询电话:0374-2338617。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1年3月13日9:00—11:30,满分为100分。笔试考点设在许昌市,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2021年3月31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市委组织部根据笔试情况和省委组织部统一安排,研究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面试时间为2021年4月下旬。面试工作在省委组织部指导下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按照拟遴选职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作弊、缺考和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前须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公务员(参公工作人员)登记备案表(复印件)或公务员(参公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报名推荐表(由具有管理权限的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笔试准考证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市面试资格确认小组根据留存的报名信息,对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认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主动放弃面试的应当由本人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由工作人员双人核实确认,并做好记录备查。
参加面试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等,经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应在同一面试考官组参加面试。参加面试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的),组织现有的应试人员面试,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全部应试人员的面试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市委组织部根据面试情况和省委组织部统一要求,研究确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四)面试的监督
组织面试时,邀请市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省委组织部将派出专人,对各考点的面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所有接触试题或知晓试题(测试)内容的人员须签订保密责任承诺书。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在省委组织部指导下,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
(一)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体检人数与拟遴选人数1.5: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共同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还须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的有关规定。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均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组由2名正式工作人员组成,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录用表、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诚信档案记录等)。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如实写出考察报告,全面、客观、公正地对考察对象予以评价。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时,应当同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与本人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
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三)递补
面试结束后至拟遴选人员公示前出现的职位空缺,由市委组织部组织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选须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同时进入考察环节,由遴选机关根据考察情况,按照职位匹配度,确定1名递补人选。
六、公示与转任
(一)公示
遴选机关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并报市委组织部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遴选单位名称、职位及职位代码,拟遴选人员的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专业、学历(学位)、毕业时间、现工作单位和举报电话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办理转任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转任的,遴选机关将相关材料报送市委组织部审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审批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办理,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转任手续。
七、特别提醒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市委组织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2021年度许昌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重新选报职位报名表
中共许昌市委组织部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