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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南省农业科学院院属林科院等单位招聘方案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3-19 15:07      来源:河南省农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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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农业科学院院属林科院等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为加强科研队伍建设,促进科研事业健康稳步发展,按照  文件要求,根据工作需要,河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等3家用人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工作人员。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单位简介
 
  (一)河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河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从事林草种质资源收集保存与创新利用、农用林业、林下经济、林木病虫害防治、生态系统监测评价、林产品质量检测、林业科技成果推广、林业科普等工作。承担全省林业生态建设技术支撑工作,面向社会提供林业生态效益评估等公益服务。依托该院设立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4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个国家级生态定位观测站、3个国家林草产业创新联盟、2个国家长期科研基地等科研平台。
 
  (二)河南省水产科学研究院
 
  河南省水产科学研究院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开展水产科学基础性研究,承担实施国家和省水产重大科研项目,解决全省渔业发展中基础性、关键性重大技术难题,开展渔业科技成果示范推广,为河南渔业可持续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三)河南省蚕业科学研究院
 
  河南省蚕业科学研究院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开展蚕业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蚕桑新品种培育、蚕业病虫害监测防控、蚕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等科学研究,承担蚕业技术培训、新技术示范推广等工作。是国家蚕桑产业技术体系郑州综合试验站技术依托单位,建有河南省蚕业工程技术中心、河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二、组织领导
 
  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主管部门指导下,河南省农业科学院成立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组织人事教育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专业要求等信息详见《河南省农业科学院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热爱农业科研事业,有敬业奉献精神。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工作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本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http://hrss.henan.gov.cn/)和河南省农业科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hnagri.org.cn/)同时发布。发布时间为2024年3月18日至3月26日。
 
  特别提示1:本次招聘后续工作的公告、公示、通知等均在河南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布,不再通过其他方式通知。报名者因没有及时浏览查看河南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发布的本次相关招聘信息而产生的后果,由报名者个人承担。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本方案第一条中所列用人单位具体负责实施。用人单位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接受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向河南省农业科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报名时间: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线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24年3月27日8时至2024年4月2日24:00止(以报名者邮件发出时间为准)。本次招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3.报名所需材料:
 
  以下报名所需各项材料打包后,以“姓名+报名岗位+手机号”为主题,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所报用人单位指定的邮箱。
 
  (1)河南省农业科学院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由招聘公告发布网站下载。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本科及以上毕业证和学位证扫描件。
 
  (3)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从学信网上查询);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应届硕士研究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扫描件。
 
  (4)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5)在职人员现任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扫描件。
 
  特别提示2:报名者提供的上述材料应信息清晰、辨识度高,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特别提示3:真实性、合规性审查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相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参加下一环节的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名者个人承担。
 
  4.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者填报的信息是否齐全,个人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要求。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在河南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名单。
 
  特别提示4:如报考岗位人数低于1:3的比例形不成竞争的,取消招聘岗位。
 
  5.打印准考证: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准考证(A4纸格式)将发送至个人邮箱,由报名者自行下载打印。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6.本次招聘各用人单位报名咨询电话及报名邮箱:
 
  河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0371-60270300田老师,lkyrsk16@163.com;
 
  河南省水产科学研究院:0371-61771889于老师, 67577343@qq.com;
 
  河南省蚕业科学研究院:0371-65918593谢老师,ckybgs@126.com。
 
  (三)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的计算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2.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素质、基础知识和专业能力。参加笔试人员应在考前30分钟到达考场,凭《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对号入座。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河南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布。
 
  3.面试。入围面试人选,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个名额出现报名者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以一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以手机短信形式通知。面试采取百分制量化打分方式进行。面试时先由应聘人员根据应聘岗位要求,作自我介绍(每人用时不超过5分钟),然后回答面试考官相关提问(每人用时不超过15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素质、分析判断能力及应变能力等。整场面试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在每个用人单位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特别提示4:报名者参加面试当天,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上述证件由工作人员当场核对后,原件退还报名者。
 
  4.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河南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布。
 
  特别提示5: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
 
  根据拟招聘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报考同一岗位人员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以手机短息形式通知。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进入考察人员,由河南省农业科学院组织考察。考察通过调阅人事档案、实地访谈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 重点考察报名者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论作为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的重要依据。有证据证明政治素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个人放弃或考察不合格所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河南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证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期间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3.本次招聘人员除博士研究生外其他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首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年,再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纪律与监督
 
  1.本次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农业科学院直属单位纪委全程监督下进行。
 
  2.报考者应遵循诚实守信原则,遵守招聘工作各项要求,对自己所提交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等事宜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3.所有参与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我省有关事业单位人事招聘政策规定精神,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严格遵守本方案各项规定,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行为,一经发现查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理。
 
  监督电话:
 
  0371-65730036(省农科院组织人事教育处)
 
  0371-65724085(省农科院直属单位纪委)
 
  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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