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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南信阳师范大学招聘专职辅导员15人方案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8-22 11:17      来源:信阳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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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阳师范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方案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2016〕4号)文件规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15名。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信阳师范大学创建于1975年,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为本科建制并改为信阳师范学院,1998年获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现为河南省博士学位授予重点立项培育单位。2023年6月,教育部同意信阳师范学院更名为信阳师范大学。
 
  学校拥有文学、史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农学、医学等11大学科门类,现有本科专业82个,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二级学科硕士点73个,与闽南师范大学、中国林科院等单位联合培养博士生。学校现有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群)2个、河南省特需急需特色骨干学科(群)1个、河南省一级重点学科8个,ESI前1%学科3个。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共30927人,其中研究生2052人。教职工近2000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60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近700人。
 
  建校40多年来,学校牢固树立为河南基础教育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思想,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勤俭建校、依法治校,遵循“厚德崇实 善学敏行”的校训,形成了开拓创新、务实重干、团结和谐的办学精神,致力于培养品德高尚、基础扎实、作风朴实,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秀教师及其他专业人才,为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特别是河南教育事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专职辅导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岗位及人数
 
  招聘专职辅导员15名,其中博士研究生5名,硕士研究生10名。岗位信息详见附件《信阳师范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必备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遵守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道德品质,未受过任何处分。
 
  4.身心健康,具备履行辅导员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5.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学生管理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6.2022年、2023年和2024年(2024年7月31日前)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本科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已就业人员须提供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从原单位已辞职的证明材料。
 
  7.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过一学年及以上学生干部,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语言表达和公文写作能力,并熟练掌握现代办公技术。
 
  8.岗位其他条件详见附件《信阳师范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1.招聘方案经河南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同时发布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henan.gov.cn/)和学校网站(http://www.xynu.edu.cn/)。发布时间为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9月3日。
 
  2.招聘全过程的具体安排详见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hr.xynu.edu.cn/)相应通知,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
 
  (二)报名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址为:http://zhaopin.jyt.henan.gov.cn/default.aspx?sid=20。应聘人员注册后登录报名系统并按照要求填报。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28日8:00至2024年9月3日18:00,每人限报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一旦提交成功,报考信息不能更改。不按要求报名、误填、漏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等导致不能参加考试或影响录取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的指导下,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2.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学校人事处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学校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若专职辅导员(硕士)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未达到3:1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3.通过资格审核者须本人按照规定时间到学校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确认须携带如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套:①《信阳师范大学辅导员应聘表》(附件2);②身份证(正反面);③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招聘推荐表),硕士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④党员证明材料(附件3);⑤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及相关荣誉证书;⑥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1张。⑦已就业人员须提供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从原单位已辞职的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招聘及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
 
  1.专职辅导员(硕士):
 
  (1)心理测试。采取测评方式,资格审查当天同步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作为录用参考。
 
  (2)笔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内容包括应聘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不指定参考书)。笔试成绩及分岗位排名于笔试结束一周内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告。
 
  (3)面试。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共同进入面试),若招聘岗位因人员缺考形不成竞争,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面试时,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面试环节全程录像。
 
  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4)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总成绩位列最后一名且成绩相同的,需进行面试加试。
 
  2.专职辅导员(博士):
 
  采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心理测试和面试,无须参加笔试。
 
  (1)心理测试。采取测评方式,资格审查当天同步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作为录用参考。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岗位工作所具备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理等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费用自理。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如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岗位缺额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体检合格者由学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3.进入考察环节人员须在学校要求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报到的,将不再保留聘用资格。
 
  (六)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经学校研究确定后,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和《关于在省属高等院校开展员额制管理试点的意见》(豫编办〔2018〕178号)等办理相关手续,辅导员(博士)实行人才编管理,辅导员(硕士)实行员额制管理,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入职后,6年内不得转出辅导员岗位。其他情况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辅导员(博士)按照学校博士引进相关政策,经辅导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学校兑现相应待遇。
 
  1.安家费:10万元。档案及学历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到校,体检合格且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后,一次性发放。
 
  2.房租补贴600元/月,发放1年或提供过渡房1年(第二年起收取房租)。
 
  3.博士学历学位津贴1000元/月。
 
  4.学校负责协调安排子女入学(幼儿园、小学、初中)。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如出现违规违纪问题,一经查实,将从严从重处理。
 
  咨询电话:0376-6391850(学校学生处)
 
  0376-6391755(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69691970(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072(省人社厅事业处)
 
  举报电话:0376-6390701(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举报邮箱:xysyjwxfj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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