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黑龙江双鸭山市政法干警招录面试资格确认的通知
关于2016年双鸭山市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面试资格确认的通知
现将2016年双鸭山市政法干警招考面试人选资格确认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6年11月18日
2、地点:双鸭山市尖山区安全大厦一楼会议室
二、资格确认的范围
报考双鸭山市公安机关的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考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确认人选。
三、相关要求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笔试准考证。
2、高中学历的考生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籍表、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笔试准考证。
3、报考项目生、退役士兵、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的考生要出具相关部门认定证明手续(具体查询省发公告)。
4、要求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派遣证及提供档案在人才机构(学校)的证明,且档案存入人才机构(学校)的时间应为毕业之时。
5、考生有工作单位的,要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四、资格确认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
2、考生携带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
3、逾期不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