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黑龙江佳木斯市政法干警招录面试资格确认的通知
关于对报考2016年度佳木斯市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职位拟进入面试考生进行资格确认的通知
现就报考佳木斯市政法干警招录职位拟进入面试考生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认时间
2016年11月18日 (上午09:00-11:00)
二、确认地点
佳木斯市公安局主楼1楼便民服务大厅资格确认窗口
三、联系电话
0454-3986660
四、参加资格确认的范围及要求
(一)参加资格确认的范围
1、报考佳木斯市政法干警招录职位的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的名次,按招考计划调整后各职位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为参加资格确认人选。
2、涉及职位:1301-01至1301-09
(二)考生需携带的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笔试准考证、资格确认表(见本公告附件)、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材料等。
2、招考对象限定为“应届毕业生”人员,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及各级人才服务机构的档案存放证明。
3、报考职位招考对象要求是“符合条件的项目生”或“大学生退役士兵”的考生,先由省相关部门进行项目生或大学生退役士兵资格认定,具备资格的由省相关部门出具认定证明手续。考生持认定证明手续、项目生证书(或退伍兵证)及上述需携带的材料,按本通知要求的具体时间到佳木斯市公安局主楼1楼进行面试资格确认。
4、高中学历考生需提供高中毕业证和学籍档案,学籍档案加盖学校公章。
5、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如为在职人员,应提供所在单位的在职证明和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三)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必须本人按指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不在指定时间参加资格确认将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四)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其它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看到此通知后,考生需用报名时登记的手机号发送短信“姓名+部门代码+职位代码”至18545030066(此电话不接受问询)
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