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黑龙江绥化市政法干警招录面试资格确认的通知
关于对报考2016年度绥化市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职位拟进入面试考生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通知
现就报考绥化市政法干警招录职位拟进入面试考生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确认时间
2016年11月17日—18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各职位具体资格确认时间安排详见附表。
二、现场确认地点
绥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录用与人才流动开发科(绥化市政府主楼947室)。
三、参加资格确认的范围及要求
(一)参加资格确认的范围
报考绥化市政法干警招录职位的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的名次,按招考计划调整后各职位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为参加资格确认人选。
(二)考生需携带的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资格确认时需在有效期内)、笔试准考证等。
2、招考对象限定为“应届毕业生”人员,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及各级人才服务机构的档案存放证明。
3、报考职位学历条件是“高中及以上”且考生本人为高中学历层次的,还需携带毕业院校开具的学历证明、毕业院校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学历证明、对应学历的学籍表等相关材料。
4、报考职位招考对象要求是“符合条件的项目生”或“退役士兵”(含大学生退役士兵)的考生,先由省相关部门进行项目生或大学生退役士兵资格认定,具备资格的由省相关部门出具认定证明手续,具体详见黑龙江省人社厅公务员考试网上公布的“关于2016年黑龙江省政法干警招考工作项目生及退役士兵(含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考生资格确认有关事宜的通知”。考生持认定证明手续、项目生证书(或退伍兵证)及上述需携带的材料,按本通知附表各职位要求的具体时间到绥化市政府947室进行面试资格确认。
5、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如为在职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的在职证明和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三)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必须本人按指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不在指定时间参加资格确认将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四)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其它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可视情况依次进行递补。
报考附表中所列职位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在看到此通知后,务必主动与绥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联系确认。
电话确认时间:2016年11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联系电话:0455—8388251。
附 件:2016年绥化市政法干警招录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安排表(11月17日-18日)。xls
绥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