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黑龙江黑河北安市党政机关选调公务员15人公告
2018年北安市党政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北安市党政机关拟面向社会(包括市内外的乡镇、农林牧场,中省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计划选调科员级公务员15名,其中,市委办公室2名、市政府办公室5名、市纪检委2名、市委组织部2名、市委宣传部2名、市政协办公室1名、市委党校1名。
二、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工作能力较强。
2、试用期已满且履行完公务员登记手续的科员级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参公人员只可报考参公岗位)。
3、最低服务期限已满。
4、学历为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并取得相应学位。
5、身体健康,年龄在32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教育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有用人单位工作经历,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3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6、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相关选调具体资格条件见《2018年北安市党政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岗位及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党纪政纪处分期及未满影响期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试用期未满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公告时间。招考公告于2018年2月6日—3月5日,通过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北安电视台、北安党建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
(二)正式报名与资格审查。2018年3月6日9时—3月15日17时进行报名登记与资格审查。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为中共北安市委组织部干部组(北安市行政办公中心1306室)。报名时本人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机构编制平台证明和个人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主要工作成果、受表彰情况)等,以上需提供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同版免冠彩色照片4张,填写《北安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如发现填报信息不实,取消选调资格。报考人员与选调名额比例按2:1以上比例把握,如达不到比例要求,相应减少选调名额。
(三)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各为100分,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结合实际,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笔试分值占总成绩的比例为60%。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选调名额1:2差额确定面试人员。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度。面试分值占总成绩的比例为40%,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选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根据折合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差额确定考察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外县市、省黑河市直单位、农垦系统、森工系统人选优先)。如果考察人选自愿放弃考察选调资格、考生不符合选调条件、考察不合格,则取消相关人员考察选调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五)体检。体检依据《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六)公示。根据考试考察情况确定选调人选,在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北安电视台、北安党建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分配到有关部门。
(七)办理调转手续。本次公开选调不设具体岗位,一经录用按有关规定办理调转手续。
四、纪律要求
参加选调人员在考试、选调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调资格的,予以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咨询、监督电话
为便于选调工作的顺利开展,体现选调工作严肃性、公开性和规范性,公布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如下:
咨询电话:0456-6426050(党群)、6426185(政府)
监督电话:0456-6426051
以上未尽事宜由北安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018黑龙江黑河北安市党政机关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15人报名登记表
中共北安市委组织部
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