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黑龙江省公安厅公务员考试面试资格确认的公告
对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拟进入省公安厅职位面试考生进行资格确认的公告
按照全省统一工作部署,现就在全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中,报考省公安厅职位并拟进入面试考生现场资格确认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确认时间
各职位资格确认时间参见《职位资格确认时间安排》(附件5),请考生按照报考职位代码在指定时间到场确认。
二、资格确认地点
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16号省人大干部培训中心,具体地点见现场导视图。
三、资格确认范围
1、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的名次,按招考计划调整后各职位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为参加资格确认人选。
2、参加资格确认考生笔试成绩需要达到省人社厅确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2018年公检法司职位最低分数线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申论成绩之和不低于7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30分,申论不低于35分。加试专业科目的考生该科目成绩为0分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资格确认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笔试准考证(登录报名系统打印)。
3、《报考人民警察(公务员)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1)。
4、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男性考生,必须提供本人《兵役登记证》或由县级兵役机关出具的兵役登记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符合以上条件男性考生为退役士兵的,可提供《退伍证》。(关于兵役登记可参考《黑龙江省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政策解答》第12、13页或向当地兵役机关咨询)。
5、按照报考职位对学历、专业及资格的要求,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打印并在资格确认时处于有效期内)。
用第二学位专业报考的,需出具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可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申请认证),或出具由黑龙江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科技发展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民益街102号省教育培训中心504房间)开具的学位认证证明。
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因遗失而无法补办的,需额外提供盖有毕业学校学历学位发放部门签章的学历、学位获得证明。
6、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需提供所在院校盖章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在校证明》(附件2)。
7、在职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附件3)。
8、《2018年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承诺书》(附件4)。
9、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记录。
10、职位条件要求是中共党员的需要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提供党员证明。
五、其他
1、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必须本人在指定时间到现场进行确认。未经许可,不在指定时间参加资格确认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考生提供的证件、材料及主要信息不实或有其他不符合招考条件情况的,将按有关规定取消面试资格。
3、咨询电话:0451-82696784,15504615070(手机号码5月23日至25日期间使用)。
附 件:1-报名登记表.xls
黑龙江省公安厅政治部人事训练处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