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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黑龙江伊春市公务员考试面试资格确认的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8-05-22 16:01      来源: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录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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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春市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拟进入面试考生进行资格确认公告


  按照全省统一安排,现就报考伊春市各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包括省直单位如地税、森工、农垦、监狱、社保等系统)拟进入面试考生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确认时间和地点


  1、2018年5月28日上午:党群机关(市直单位、县区和乡镇艰苦边远地区)、法院系统、检察系统


  报考部门代码:3171001-3171003、1171001-1171007、2173001-2173020(其中2173001-06由于岗位合并,在省里进行资格确认)、2174001-2174005


  2、2018年5月28日下午:行政机关市直单位、公安系统(含森林公安)


  报考部门代码: 3172006-3172017、2172001-2172005


  3、2018年5月29日上午:行政机关(县区和乡镇艰苦边远地区)


  报考部门代码:1172018-1172069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工作地点:伊春市人民警察学校六楼会议室


  二、资格确认人员范围


  1、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名次,按招考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确认人员。


  2、符合本次公务员招考公共科目最低合格分数线标准的考生(以折合前分数为标准)。


  三、所需携带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笔试准考证(可网上打印)。


  2、本人身份证。


  3、兵役登记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男性考生,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只有高中、技校、中专学历的男性考生,必须提供《兵役登记证》或县级及以上兵役机关开具的兵役登记证明(符合以上条件男性考生为退役士兵的,可提供《退伍证》)。伊春市征兵办咨询电话:0458-3368099。


  4、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样式见附件2);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毕业证书,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提供学历认证报告);以高中(中专)学历的考生需携带毕业证书、学籍档案复印件(学校盖章)。


  5、报考项目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的要出具相关部门认定证明材料。


  6、有户籍要求的必须提供户口簿。


  7、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样式见附件3);未就业的,须提供档案保管证明。


  8、要求党员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党员证明。


  9、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2018年度伊春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确认表》(粘贴一寸照片,应与考生报名时网上照片一致)和承诺书(见附件1,正反面打印在一页纸上),认真填写并在承诺书上签字后与其他材料一起上报。


  10、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资格确认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必须按指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未在指定时间内参加资格确认者,视为本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携带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3、报考行政机关的考生请于2018年5月23日-25日发送短信确认,短信内容:姓名+准考证号+单位代码+职位代码,手机号:13704584313(此手机不接受咨询);报考党群机关、法院和检察院部门的考生请保持电话畅通,招录单位将与你联系确认。


  咨询电话:


  0458-3879828(党群机关)


  0458-3878598(行政机关)


  0458-3767623(法  院)


  0458-3770808(检察院)


  附 件:1、伊春市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确认表和承诺书.doc


  2、2018年应届毕业生在校证(样式).doc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样式).doc


  中共伊春市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