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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2018年黑龙江大庆市委政策研究室选调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8-09-18 14:01      来源:大庆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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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庆市委政策研究室大庆市人民政府研究室面向黑龙江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大庆市委政策研究室、大庆市人民政府研究室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数量


  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在编在岗的正科级及以下职务工作人员7名。


  二、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工作能力突出。


  2、须具有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3、纳入行政编制2年以上,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报考正科级职务人员,要有连续3年以上从事文字综合岗位工作的经历。副科级及以下职务人员,要有2年以上从事文字综合岗位工作的经历。工作经历年限计算到2018年9月30日。


  5、报考正科级职务人员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报考副科级及以下职务人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规定的;


  4、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和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程序


  (一)发布公告。考试公告于9月17日—9月30日,通过大庆组织工作、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二)网络报名。报名人员通过大庆组织工作(http://zzb.daqing.gov.cn/)、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报名表,于10月10日前将填写完毕后的报名表发送至dqswzysgkxd@163.com,等候资格审查通知。本人报名时,须征得本单位同意。报考人员与选调名额比例原则上按5:1以上比例把握,如达不到比例要求,相应减少选调名额。


  (三)资格审查。10月15日—10月17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在大庆市人民政府2408房间进行资格审查。本人现场报名时,提交《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须明确体现本单位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工作人员所在管理部门提供干部人事档案中《公务员登记表》、现任职务《干部任免表》、经组织认定的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表》复印件,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能证明本人文字综合工作经历的《干部履历表》或相关单位出具的文字综合岗位工作经历证明;近两年主笔起草的重要文字材料2——3份。近期二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3张和jpg格式电子版照片 (不超过200k)。如发现提供信息不实,取消选调资格。


  (四)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总成绩为100分,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选调。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分值为7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笔试由大庆市委政策研究室、大庆市人民政府研究室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数与选调名额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分值为30分,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度,面试成绩低于18分不予录取。面试由大庆市委政策研究室、大庆市人民政府研究室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体检人数与选调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依据《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安排。如果考察人选自愿放弃考察选调资格、考生不符合选调条件、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则取消相关人员考察选调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六)公示与试用。确定选调人选,在大庆组织工作(http://zzb.daqing.gov.cn/)、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根据工作需要,试用3——6个月。


  (七)办理调转手续。本次公开选调不设具体岗位,试用期满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转手续,统筹安排工作岗位;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试用人员退回原单位。


  四、纪律要求


  (一)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对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参加选调人员在选调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调资格的,予以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报名时,请按要求填bmb.doc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本次选调将电话通知各项事宜。凡未入围下一环节的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五、咨询、监督电话


  为便于选调工作的顺利开展,体现选调工作严肃性、公开性和规范性,公布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如下:


  咨询电话:


  0459-4607780 赵丽红 大庆市委政策研究室


  手机:13903694599


  0459-6100167 董大铎 大庆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监督电话:0459-6371959


  附件:《大庆市委政策研究室、大庆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大庆市委政策研究室


  大庆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