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黑龙江黑河市公务员考试面试资格确认公告
黑河市关于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拟进入面试人员资格确认的通知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现就2019年度黑河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及参公单位人员(不包括省直单位如森工、农垦、监狱等系统)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6月5日(具体时间见附件1)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地点: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通江路31号)
电话:0456-8260792(仅限6月5日当日有效)
二、参加确认考生范围
1、报考黑河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考生,按招考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人选。
2、需要达到2019年度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三、相关要求
(一)考生需携带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笔试准考证
2、身份证(有效期内)
3、兵役登记证
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男性考生必须提供《兵役登记证》或县级及以上兵役机关(人武部)开具的兵役登记证明(符合以上条件男性考生为退役士兵的,需提供《退伍证》)。
符合条件的男性考生到户籍所在兵役机关(人武部)进行登记,可参考《黑龙江省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政策解答》第12、13页或电话咨询当地兵役机关(人武部)。考生如不方便到户籍所在地,由本人登陆全国征兵网自行填写信息,然后委托家人到兵役机关(人武部)确认,并领取登记证。
4、学历材料
(1)与网上报名一致的毕业证、学位证(根据报考岗位要求需提供其他相应资格证书的,应提供相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在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在学信网上查询不到,需提供省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2019年应届毕业生考生需本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能按时取得学历的证明(证明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入学时间、毕业时间、学历层次、专业名称等内容,并明确毕业后是否能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见附件2)。
(4)使用双学位报考人员,需提供在2019年3月18日(含当日)前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打印的认证报告。
(5)留学回国报考人员,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职位中规定的材料外,同时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6)使用中专、高中、技校学历报考的考生,需携带毕业证书、学籍档案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职位招考对象要求是项目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考生,先由省相关部门进行资格认定后,考生持认定证明手续、项目生证书及其他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6、报考职位“备注”栏内“限退役军人”的考生,需持有《退伍证》及其他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7、限中共党员、共青团员职位的需要党(团)组织关系所在单位提供党(团)员证明。
8、考生为在职人员(含具有聘用、劳动合同的人员),需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注明单位性质,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私企等出具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意见。见附件3)。
9、招考对象有户籍限制的,需携带户口本人原件及复印件(户口首页及考生本人信息页)。
10、考生在阅读完黑河市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承诺书后,自行下载并手写一份《2019年黑河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资格确认表》(见附件4、5)。
(二)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需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考生携带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参加面试资格。
3、考生务必于2019年5月31日11:30前,主动与以下部门联系进行确认。
报考党群、行政部门的考生与黑河市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456—8256535 0456—8256978
报考法院系统的与黑河市人民法院联系,电话0456—8294089。
报考检察院系统的与黑河市人民检察院联系,电话0456—8276477。
附 件:
附件5.2019年黑河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资格确认表.doc
中共黑河市委组织部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