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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黑龙江齐齐哈尔市纪委监委公务员遴选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9-08-09 15:56      来源:中国-齐齐哈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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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齐齐哈尔市纪委监委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有效充实工作力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齐齐哈尔市纪委监委将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遴选数量


  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和市委巡察机构共遴选工作人员8名。


  二、遴选范围


  (一)齐齐哈尔市行政区划内的县(市)区、乡(镇)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在编在岗且符合条件的公务员。


  (二)齐齐哈尔市一级和齐齐哈尔市行政区划内的县(市)区,实行国家、省以下垂直管理的机关及其派出机构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在编在岗且符合条件的公务员。


  三、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基本要求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素质好,坚决落实“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从政,敬业奉献,社会形象好。


  2、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位)。


  3、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的科员。(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12日遴选报名第一日,下同)。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12日以后出生,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遴选报名第一日,下同)。具有2年以上纪委监委、检察院、法院、公安,县(市)区委办、政府办工作经历的,或通过全国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8年8月12日以后出生)。


  5、新录用的公务员工作经历时间含试用期(下同)。


  6、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干部档案“三龄二历一身份”重要信息存疑,或按照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要求存在问题无法认定的。


  4、不符合齐组通字〔2019〕10号文件关于服务期规定的;新录用公务员尚在试用期的;省委选调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各县(市)区纪委监委负责受理本地符合条件人员报名,严格按照遴选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把关后,将报名材料送市纪委监委组织部。齐齐哈尔市一级实行国家、省以下垂直管理的机关及其派出机构中符合条件人员到市纪委监委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8月12日至 8月21日(8月15日齐齐哈尔市和平节放假1天、公休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报名地点:县(市)区报名人员在所在县(市)区纪委监委报名。齐齐哈尔市一级实行国家、省以下垂直管理的机关及其派出机构报名人员在齐齐哈尔市纪委监委报名(齐齐哈尔党政办公中心4号楼5楼4519室)。


  需要提供的材料:


  1、各县(市)区纪委监委负责填写《齐齐哈尔市纪委监委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情况统计表》。


  2、干部本人填写《齐齐哈尔市纪委监委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粘贴近期免冠蓝底2寸证件照片,未经PS),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


  3、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在编在岗证明,相关单位出具的符合岗位条件的工作经历证明。


  4、《公务员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全市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回头看”专用)复印件,由组织人事部门盖章。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学历、学位及专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7、县(市)区纪委监委或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廉政鉴定材料。


  8、除登记表粘贴的照片外,另交2寸照片2张(与报名登记表粘贴照片同版)。


  (二)资格审查


  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资格和廉政情况)后,报到市纪委监委组织部与其他报名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各单位及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存在虚假问题的,取消考试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资格审查将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发现存在与报考条件不符情形的,将随时取消其考试、考察等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按60%折合后计入考试总成绩。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选与遴选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数量。满分100分,按40%折合后计入考试总成绩。


  (四)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遴选数量条件,按考察人选与遴选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象。成立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了解,重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作风品行、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审查干部档案。


  在面试结束后和录用前,若出现人员空缺,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五)决定及调入


  综合考试、考察等情况,提请市纪委常委会集体讨论确定遴选人选,并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五、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请准确填写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本次遴选将电话通知各项事宜,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未入围下一环节的,不另行通知。


  2、本次遴选不设具体岗位,由市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遴选人员工作部门及岗位。


  3、各县(市)区纪委监委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报名。


  4、本公告由齐齐哈尔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794519, 2794526, 2794503。


  附件1:市纪委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情况统计表.xls


  附件2: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定).xls


  附件3:报名材料装订顺序表(定).xls


  附件4:齐齐哈尔市纪委监委公开遴选职位计划表.xls


  齐齐哈尔市纪委监委


  2019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