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选调公务员公告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省住建厅决定面向全省各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职位、范围及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全省各级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正科级及以下在编在岗公务员(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二)选调职位
选调职位详细情况见《省住建厅2019年面向全省各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计划表》(附件1)。
(三)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79年8月1日后出生);
5.应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6.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
8.具备《省住建厅2019年面向全省各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计划表》中规定的其它条件;
9.服从选调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期限未满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8月15日8:30—21日17:00
2.网络报名平台:龙江先锋网(网址:http://www.ljxfw.gov.cn)
(二)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本人需到现场接受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8月22日—23日,每天9:00—15:00。
2.资格审查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景江西路888号省住建厅干教处C309室。
3.初审通过的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选调公务员报名表》1份(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说明历年考核等次和符合报考条件的工作岗位);
(4)公务员登记表和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各1份;
(5)相关资历条件的佐证材料;
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之比不低于3:1,报名低于3:1的,取消该岗位。
考生可在现场资格审查后到龙江先锋网查询审核结果,并于8月下旬关注网站,查询考试时间同时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机关文字综合能力等内容。报考者必须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使用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一致。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在相应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若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数量。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等有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凡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递补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面试以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面试结束后,对考生成绩进行汇总。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差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人选。体检依据《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考察时,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强化专业素养,重点考察人岗相适、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人岗匹配度不高、工作实绩不突出、群众公认度差的不予录用。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等情况,将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
(五)公示和录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等情况,经厅党组会议研究后确定拟录用人选,在黑龙江省住建厅官网和龙江先锋网公示7天(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上报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办理相关手续。
四、监督
由省纪委监委驻省住建厅纪检监察组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451)53643274
本公告由黑龙江省住建厅干教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栗建业 联系电话:(0451)53622784
附件1:省住建厅2019年面向全省各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计划表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