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庆市肇州县人才引进60人公告
大庆市肇州县引进人才公告
根据肇州县委、县政府《肇州县从高校引进专业人才实施办法》,为集聚更多优秀人才来肇州工作,经研究同意,现就肇州县引进人才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及专业
(一)引进数量
引进专业技术人才60名。
(二)引进专业
1.园区企业引进人才:工业经济、规划与设计、生物科学、生物制药、食品科学、食品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机械设备、市场营销、畜牧兽医、人力资源管理、石油工程技术、工商管理、金融、金融英语、商务英语、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化工(化学)、环境科学等相关专业。
2.县直事业单位及乡镇引进人才:汉语言文学、农业类、水利类、交通运输类、建筑类、管理类(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管理、工商管理、财务管理、旅游管理等)、广播电视编导、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金融、会计学、法学、土木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统计学等专业。
3.学校引进人才:数学、语文、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体育等专业。
二、报考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所学专业、毕业证要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相符;
4.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急需紧缺型人才或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款年龄限制;
5.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及其他不良表现;
6.在各级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引进。
三、招聘程序
本公告岗位招满即止。自本公告发布后,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适时启动考试程序(考试启动后暂停接受报名,校园引才考试方式另行制定)。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单位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大庆市肇州县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校园引才时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选择符合条件岗位,将报名材料扫描件统一压缩打包发至邮箱zzxrcb@126.com,压缩文件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
由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应聘者在参加考试时提供相关材料原件。
报名材料包括:《肇州县引进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三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蓝底二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同时提供电子版照片(jpg格式,以本人姓名为照片名称)。
(三)考试
1.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时需复核应聘者报考资格(应聘者需提供《报名表》一式三份,以及报名材料原件)。
2.对于应届毕业生,“双一流”学校毕业生及其他学校学习成绩在本专业综合排名前30%的毕业生,通过面试和访谈的形式择优直接引进。
3.对于往届毕业生,“双一流”学校的毕业生通过面试和访谈形式择优直接引进;其他学校的通过笔试和面试的方式择优引进。
4.对与我县园区企业或乡镇签订地企合作协议、有合作项目且合作项目取得较好效果的,经导师和学校联名推荐的应届毕业生或参加科研项目人员可直接引进;引进后必须继续从事相关项目研发等工作。
5.引进到我县人才的配偶,符合引进条件的可直接引进,鼓励在我县工作的引进人才推荐符合引进条件的同学到肇州工作。
(四)聘用
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后,报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相关待遇
1.引进人才婚前免费入住县人才公寓,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引进人才,在肇州县购房结婚的给予3万元安家费。
2.引进人才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3.从事专业技术岗位的,符合晋升职称条件的,优先推荐晋升。
4.引进人才纳入县级优秀年轻专业干部管理。
五、人才管理
1.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引进手续,并落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2.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3.引进人才接受《肇州县引进人才流动管理办法(暂行)》约定,在肇州县服务期限原则上不得低于3年,需签订肇州县引进人才最低服务期限协议书。
六、其他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大庆市肇州县委组织部、县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2.联系方式:0459-8522038
地 址:大庆市肇州县政府综合楼526室
邮 箱:zzxrcb@126.com
邮 编:166400
附件:
中共肇州县委组织部
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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