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黑龙江大兴安岭法院公务员考试微机打字测试公告
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书记员岗位微机打字考试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2020年度全省公务员招录工作统一安排,现就报考大兴安岭地区法院系统书记员岗位微机打字考试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 考试时间:2020年9月25日(星期五)8:50集合
2. 考试地点: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集合地点: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诉讼服务大厅
3. 考生范围:
呼玛县人民法院书记员(部门代码:222161,职位代码:07);
呼玛县人民法院书记员(部门代码:222161,职位代码:08);
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人民法院书记员(部门代码:222163,职位代码:02);
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人民法院书记员(部门代码:222164,职位代码:03);
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人民法院书记员(部门代码:222165,职位代码:06);
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人民法院书记员(部门代码:222165,职位代码:07)
4. 微机打字考试的标准及方式:微机打字考试作为资格条件,需平均每分钟正确录入汉字80字及以上(含80字),达不到标准要求的考生将被取消面试资格。打字考试为键盘录入方式,试题为语音试题,考生听录音打字,只打录音中的汉字,不打标点符号,时间为5分钟,一次性完成。输入法可在86版五笔、极品五笔、二笔、微软拼音、搜狗拼音、智能ABC等常用的输入法中选定。不得使用亚伟速录机、
加密锁等外挂设备打字,禁止使用非公开发行的、带有加密程序、特殊研发的输入法打字,考生自带的输入法安装程序需经考试监考人员现场认定,符合要求的允许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需改换通用输入法。大部分输入法都将由专业技术人员提前预装好,考生使用的输入法如在预装输入法范围内,原则上直接使用,不再安装考生自带的输入法程序。考场安装的键盘为标准的台式电脑USB接口键盘,允许考生自带USB接口键盘参加考试。考生不按要求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取消考试资格。禁止携带智能手表、手机等智能移动设备进入考场,发现携带并使用的按违纪处理。
5. 相关要求:参加微机打字的考生需携带笔试准考证及身份证,按防疫要求配戴口罩。自带键盘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联系电话:0457-2731241
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