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黑龙江省直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考试面试确认公告
2020年度省直司法行政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拟进入面试考生现场资格确认公告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现就报考2020年度省直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拟进入面试考生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确认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0年9月24日、2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00至4:00,为做好疫情防控,请每位考生严格按名单内的时间段要求参加资格确认,切勿提前过早到达现场(具体日期和时间段见附件1)。
地点: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综合楼,考生请从政法学院西门(尤家街279号对面)进入学院。
二、参加资格确认考生范围
根据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等规定,按招考计划人数3倍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资格确认考生人选(人选名单见附件1)。列入该名单的考生,必须参加现场资格确认,未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生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与省司法厅电话联系)。
如出现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确认不合格等情况,按有关规定视确认工作时限和进度递补有关考生参加资格确认,递补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司法厅网站(网址:http://sft.hlj.gov.cn/)公布或通过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并保持电话畅通。
三、资格确认考生应携带的证件及材料
1.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2.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打印)。以党校系列学历报名的考生,如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提供党校网上学历查询打印件或提供省级党校开具的加盖学校公章的学历证明;双学位人员用第二学位专业报考的,需提供2020年7月底前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查询认证并打印出的第二学位认证报告。
3.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的留学人员报考“2020年应届毕业生”职位,须提供省级以上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书,毕业时间应为2019年9月至2020年8月期间,并在此期间取得的国(境)外学位证书;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2020年7月前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以及省级以上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书。
4.以高中(中专)学历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毕业证、学籍档案原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的复印件。
5.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的,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附件2)。凡在网络报名时填写了工作单位的,必须提供该证明;如考生现已离职(但在报名时填写了工作单位),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
6.招考条件中有户籍要求的,考生须提供户口原件;招考条件中要求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护士资格证等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相应证书材料。
7.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考生,必须提供《兵役登记证》或县级及以上兵役机关开具的兵役登记证明(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考生为退役士兵的,可提供《退伍证》)。
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在资格确认后返还考生本人,复印件由考生交工作人员审核后留存。
四、资格确认程序
1.考生到达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综合楼前,经工作人员引导与安排,有序进入资格确认工作现场。
2.考生持有关证件及材料到审查台接受查验,提交有关证件复印件及证明材料,并签署《承诺书》。
3.考生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到达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持“绿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主动配合做好扫码、测温等事宜,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考生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学院进行确认。资格审核过程中,建议考生全程佩戴口罩。排队等候过程中应保持合理间距,主动避免人员聚集。资格确认结束后,考生应尽快退场,如有疑难问题,可到咨询台寻求帮助。
五、其他事项
请应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关注微信公众号(龙江司法行政人事警务),随时了解考试动态,若考生报名时所留电话错误或已换号的,请主动与省司法厅联系。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应主动向省司法厅提供本人签字的书面放弃材料(附件3)。
黑龙江省司法厅招考工作联系电话:18704629912。
附件1:2020年省直司法行政系统招考公务员应参加资格确认考生名单及时间安排.xlsx
黑龙江省司法厅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