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黑龙江伊春市公务员考试面试资格确认公告
关于对2021年度伊春市考试录用各级机关公务员(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进入面试考生进行资格确认的公告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现就报考2021年度伊春市各级机关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进入面试考生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确认时间
现场资格确认时间为:2021年4月27日。
为贯彻落实省市委疫情防控要求,本年度现场资格确认分时间段进行。各招考单位资格确认时间安排表见附件1。
二、确认地点
伊春市人民警察学校(伊春市伊美区新兴中大街198号)。
三、参加资格确认的范围及要求
(一)参加资格确认的范围
1.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的名次,按招考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确认人选。
2.需要达到2021年度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考生需携带的材料
1.笔试准考证(可网上打印)。
2.本人身份证。
3.兵役登记证。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考生(18周岁至24周岁之间),必须提供《兵役登记证》或县级及以上兵役机关开具的兵役登记证明(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考生为退役士兵的,可提供《退伍证》)。
4.报考职位学历条件要求是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在报名前已获得相应毕业证书的考生,需携带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打印并在资格确认时处于有效期内)、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材料等;以高中、中专学历层次报考的考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学籍档案复印件(学校盖章)及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材料等。
学历在学信网上查询不到的,需要提供省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因遗失而无法补办的,需额外提供盖有毕业学校学历学位发放部门签章的学历、学位获得证明。
5.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校承诺书(样式见附件2)。
6.职位招考条件中有户籍限定要求的必须提供本人户籍原件。
7.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样式见附件3)。
8.考生须自行下载填写打印《2021年度伊春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确认表》(粘贴一寸照片,应与考生报名时网上照片一致)和承诺书(见附件4,正反面打印在一页纸上),认真填写并在承诺书上签字后与其他材料一起上报。
9.报名时招录机关要求提供的专业证明等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原件在资格确认后返还考生本人,复印件由考生按照以下先后顺序提前自行装订两套,交工作人员审核后留存。
1.2021年度伊春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确认表;
2.笔试准考证;
3.毕业证书或在校证明;
4.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张A4纸的同一面);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专业证明(限报名时招录机关要求提供的考生);
7.学籍材料(限高中、中专学历层次考生);
8.学位证书(限报考有学位要求职位的考生);
9.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限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
10.户籍(限有户籍要求的职位。户主及考生本人信息所在页印在同一张A4纸的同一面);
11.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证明(限有对应要求的职位);
12.兵役登记证或兵役登记证明(限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考生)、《退伍证》(限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考生为退役士兵);
13.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
四、资格确认注意事项
1.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必须本人按指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无故不按时参加资格确认的将视为本人自动放弃,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请与招录单位联系并提供书面放弃声明。
2.以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项目生身份报名的考生,其身份由省征兵办和省项目生主管部门确认,不能确定身份的考生不予进入面试,其他资格条件的审核工作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进行。
3.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其它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可视情况及要求依次进行递补。
4.考生需要遵守我市防疫相关要求,现场资格确认时要主动扫描“龙江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供工作人员查验,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考生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行确认。
5.考生请保持电话畅通,招录单位将与资格确认人选联系。
咨询电话:
0458-3766173(法院系统)
0458-3770809(检察系统)
0458-3331335(生态环境局及分局)
0458-3906192(自然资源局及分局)
0458-6167043(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
0458-2283600(铁力市)
0458-2621939(嘉荫县)
0458-3535577(汤旺县)
0458-3879828(其他招录机关)
中共伊春市委组织部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