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公检法司系统公务员考试面试资格确认公告
关于2021年度齐齐哈尔市公检法司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拟进入面试考生资格确认的公告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现就报考2021年度齐齐哈尔市公检法司系统公务员考试拟进入面试考生进行资格确认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面试资格确认考生范围
2021年12月28日在齐齐哈尔考区参加笔试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的名次,按招考计划调整后各招录职位计划录用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人选(例如,招考职位计划招录1人,则“职位拟排名”在第1名至第3名的考生均纳入资格确认人选范围)。
按照《关于划定黑龙江省2021年度公检法司系统及边境县(市、区)急需紧缺岗位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通知》(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2022年1月13日发布),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列入面试资格确认范围。
二、面试资格确认方式及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确认采取现场资格确认的方式进行,时间为2022年1月19日(为期1天)。现场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咨询电话,详见《齐齐哈尔市现场资格确认地点及咨询电话一览表》(附件1)。
因考生人数较多,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及市辖区各公安分局招录职位实施错时审核。具体安排为:2022年1月19日上午08:00--12:00,审核岗位 01、02、07、08、09、10、11、14、16、23、24、25、26、31、32、33、34、35;2022年1月19日下午13:00--17:00,审核岗位 03、04、05、06、12、13、15、17、18、19、20、21、22、27、28、29、30。请有关考生按时到场参加资格确认。
三、考生需携带的材料
(一)考生承诺书(样式详见附件4)。
(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在学信网上通过学历查询、打印并在资格确认时处于有效期内),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有关资格证书等材料。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
(三)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考生(18周岁至24周岁之间),须提供本人《兵役登记证》原件,特殊情况可以提供县级兵役机关开具的兵役登记证明。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考生如为退役士兵,可提供《退伍证》(有关兵役登记、身份确认等问题及相关政策咨询,可关注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微信公众号“hljszbb”,从中查询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联系方式进行咨询,也可直接向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咨询,电话:0451—83800325、83800322、83800327)。
(四)社会在职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样式详见附件2)。如考生报考时为在职人员,资格确认时已经离职且处于待业状态,可提供已从原单位离职的相关佐证。
(五)招考职位有户籍要求的,须提供本人户籍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六)其他材料。如学习经历、工作经历、获得学历学位方式等存在其他特殊情形,可能影响资格确认或审核的,考生需结合实际准备其他有关材料(例如,入学当年招生简章、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有关招生考试部门出具的历史招生政策、各阶段获得的学历证书等),或按现场资格确认时工作人员要求视情况补充提供。
(七)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考生承诺书除外),其中原件在资格确认后当场返还考生本人,复印件由考生本人逐页签字并提前装订,交工作人员审核留存。材料装订顺序如下:
1.笔试准考证;
2.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张A4纸的同一面);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同意报考证明(限报考时或目前为社会在职人员的考生);
6.离职佐证(限报考时为在职人员,现场资格确认时已经离职且目前为待业状态的考生);
7.户籍或户籍证明(限有户籍要求的职位。户主及考生本人信息所在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的同一面);
8.兵役登记证、兵役登记证明或《退伍证》(限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考生);
9.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等;
10.与资格确认有关或考生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11.考生承诺书(样式详见附件4)。
四、有关要求
(一)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应按指定时间,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并保持联络方式畅通,以免影响参加资格确认及后续环节。未按时参加资格确认者,视为考生本人自愿放弃进入面试资格。
(二)资格确认阶段,将严格按照《 黑龙江省2021年度公检法司系统及边境县(市、区)急需紧缺岗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招录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考生报考信息和提供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核。考生应严格履行报考承诺,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对存在违反诚信原则、虚构事实骗取报考资格、提供虚假材料扰乱考录秩序者,将按有关规定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三)考生不符合招录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或主动放弃进入面试资格的,相应职位按笔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需要递补的职位,将于2022年1月20日前通知有关考生,请保持手机畅通。
(四)考生自愿放弃进入面试资格的,考生本人应于2022年1月19日前,向组织开展资格确认工作的单位提交书面放弃申请(样式详见附件3,提交方式请通过附件1所列联系电话进一步咨询)。
(五)齐齐哈尔市域外考生应按照《齐齐哈尔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公告(第42号)》要求,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齐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公告内容可登录齐齐哈尔市政府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qqhr.gov.cn/News_showNews.action?messagekey=246245);考生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到达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主动配合做好扫码、测温等事宜。近期如无必要,切勿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资格审核过程中应全程佩戴口罩,排队等候过程中应保持合理间距,主动避免人员聚集。完成资格确认的考生应及时主动离开室内场所,切勿逗留或聚集;对不履行考生承诺、刻意隐瞒病情或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以及在现场资格确认工作中拒不配合履行疫情防控义务的考生,将依法依规处理。
(六)请考生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并认真核对笔试成绩单上的“职位拟排名”,特别要注意本人笔试成绩是否符合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关于划定黑龙江省2021年度公检法司系统及边境县(市、区)急需紧缺岗位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通知》公告之条件,以免影响本人参加资格确认或造成其他不便。
(七)请考生提前了解查询本人报考职位对应的现场资格确认地点,合理安排行程。参加资格确认期间,请妥善保管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重要物品,以免丢失造成不便或损失。
中共齐齐哈尔市委组织部
2022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