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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黑龙江省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招聘10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3-09-15 10:45      来源:黑龙江省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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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2023年度参加 “黑龙江人才周”引才招聘公告

 

根据“黑龙江人才周引才活动”安排,为切实加大人才引进工作力度,吸引集聚2024年高校优秀毕业生到我省创新创业,助推龙江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所岗位需要,特开展2023年“黑龙江人才周”引才招聘工作,现将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研究所始建于1959年,原名中国科学院林业土壤研究所生物分所,后隶属于黑龙江省科学院,是黑龙江省内唯一专门从事微生物应用基础理论研究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目前已发展成为一个具有较强研究基础和影响力的微生物学应用研究和微生物技术研发机构。

主要职责是秉承服务龙江区域发展,以微生物应用技术研究为主攻方向,兼顾重大技术基础研究,围绕生命与健康、资源与环境,在微生物资源、微生物学、微生物药物学等研究领域,开展微生物技术创新、微生物制造与应用等基础性、应用基础性及前瞻性研究,开展为支撑生物技术相关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及储备性前沿技术探索、科技服务与微生物高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带动生物技术产业发展。 详情请登录研究所网站(http://hljiam.cn/)查询。

二、单位地点                                                       

研究所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兆麟街68号。

三、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科研开发岗位。详情见招聘计划(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院校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2024年毕业的高校优秀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3.身心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及业务能力等条件,良好的语言表达和团队协作能力。原则上要求本、硕专业与岗位需求专业相关、相近,研究方向与岗位研发方向基本相符。

5.硕士年龄在35(含)周岁以下;博士年龄在40(含)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31日。

6.满足招聘计划中各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见附件1)。

7.应聘人员原则上需要在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

8.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或工作期间受过党政纪律处分人员。

3.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人员。

6.属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回避关系的。

7.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指定网站

黑龙江省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网站 “通知通告”栏目,网址:(http://hljiam.cn/news.php?cid=82)作为本单位引进人才相关工作信息发布指定网站,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此网站相关通知通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5日上午9:00-2023年10月27日16:00。

2.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报名邮箱为:975545172@qq.com。

3.报名提交材料

(1)《黑龙江省科学院2023年“黑龙江人才周”引才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

(2)居民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个人简历,本科、硕士、博士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所在学校(院)出具的能够按期毕业、获得学历、学位证书以及专业、研究方向的证明(如必要),(见附件3)。

(4)外语等级证书、加盖教务处或学生工作处章的在校成绩单扫描件;已发表论文、著作(首页及摘要)、科研成果(首页、完成人、鉴定页等)、获奖证明、荣誉证书等扫描件。

(5)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一并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975545172@qq.com(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毕业院校+ xx专业硕(博)士+应聘岗位代码。

4.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

(2)应聘人员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在报名表中明确所应聘岗位及代码。

(4)应聘人员报名表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

(5)应聘人员须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6)应聘人员应填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准确、联系顺畅。

(三)资格确认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开展,研究所组织相关人员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并根据报名和审核情况进行资格确认,审核通过后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

1.采取面试方式,线下或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具体面试形式待通知。博士、硕士依次分别组织考试及录用。面试主要考察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者面试评委中三分之一及以上评委评定的分数在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2.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成绩公示:考试成绩及名次在指定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4.考试时间预计在2023年12月15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指定网站”、短信、微信、电话等相关通知。

(五)考核与体检

考试成绩及名次公示结束无异议,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考核内容为在校表现、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由应聘人员毕业院校(系、院)负责填写(见附件4)。考核通过人员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本单位视情况决定是否取消岗位或进行人员递补,并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并按有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享受待遇

1.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2.被聘用人员纳入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享受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工资福利养老待遇。额外补充享受公务员医保。

3.研究所实施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年度执行绩效工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等,按劳取酬,多劳多得;鼓励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积极创造国内外进修、公派访问学者等培训教育机会,提供短期公寓。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451-84613203

 

附件:

1.《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人才招聘计划表》

2.《黑龙江省科学院2023年度“人才周”招聘报名表》

3.《应届毕业证明》

4.《黑龙江省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招聘人才政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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