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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齐齐哈尔考区体能测评和体检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5-07 10:23      来源: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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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黑龙江省2024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齐齐哈尔考区)开展体能测评、体检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现将黑龙江省2024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齐齐哈尔考区(面试考点为齐齐哈尔市第一中学校)开展体能测评、体检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对象及时间地点

  1.测评对象。报考齐齐哈尔市各级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和法检系统的司法警察职位,已经进行面试(4月27日在齐齐哈尔市第一中学校),进入体检考察阶段,需要加试体能测评的考生,名单附后(附件1)。

  2.体能测评时间地点。考生务必于2024年5月6日下午12:30前到达齐齐哈尔市桃李高级中学西门(正门)集合(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沈江路与沈电街交叉口东南方向),并按体能测评考生名单中的体能测评组别及体能测评序号到工作人员处报到。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者,取消考生本次录用资格。

  (二)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1.项目和标准。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调整2024年度黑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特殊职位的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2024年4月3日发布)规定的程序、项目、标准和次数执行。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1000米(男)/800米(女)跑和纵跳摸高,其中,公安机关警务技术(法医)职位测查10米×4往返跑和纵跳摸高项目,其它职位测查全部3个项目。

男子组项目

标     准

测评次数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3″1

≤13″4

≤ 2

1000米跑

≤4′25″

≤4′35″

1

纵跳摸高

≥265厘米

≤ 3


 

女子组项目

标     准

测评次数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4″1

≤14″4

≤ 2

800米跑

≤4′20″

≤4′30″

1

纵跳摸高

≥230厘米

≤ 3



  备注: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参加体能测评当月。

  2.结果判定。10米×4往返跑测评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测评不超过3次、长跑测评1次;凡其中一项在规定测评次数内未达标的,不再进行后续项目测评,体能测评结果为不合格。

  (三)参加体能测评需携带证件材料及物品

  1.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或护照);

  2.本人面试准考证;

  3.体能测评表(附件2);

  4.体能测评承诺书(附件3)。

  (四)有关要求

  1.考生使用的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应能够真实、客观反映考生本人五官特征或容貌特点。考生应素颜参加体能测评,请勿对体能测评表上的照片进行修饰或美颜处理。如因此类问题影响考生参加体能测评,后果由考生自负。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体能测评表》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考生需按照《体能测评表填表说明》(附件4)提前填写《体能测评表》。

  2.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须在进入考点时将随身携带的电子设备(手机、耳机、相机、电子腕表、电子手环等)关闭后自行保管,严禁使用或以任何形式与外界取得联系,违者按违纪处理,取消参加体检等后续环节的资格。

  3.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扰乱考务工作秩序,以及辱骂、威胁工作人员者,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在体能测评中冒名顶替、采取舞弊、作弊等手段弄虚作假者,取消参加体能测评、体检等后续环节的资格,并按规定记入考生个人诚信档案。

  4.体能测评期间,禁止喧哗、打闹、吸烟。体能测评结束后,请考生按工作人员统一要求分组退场,不得在测评现场或附近逗留。考生参加体能测评所需运动服装、饮用水、口罩等个人物品自备(个别项目须使用室内场所,考生务必穿着软底运动鞋入场)。

  5.考生在体能测评过程中,感觉本人身体不适的,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报告,终止体能测评,按照体能测评不合格处理,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6.体能测评属于剧烈运动,具有一定风险性,建议考生事先购买短期运动意外险,对自身安全进行全方位保护。参加测评的考生,可指定1名陪同人员在考点指定区域等候,保持通信畅通,协助处理测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意外突发情况。考生需签署《体能测评承诺书》,由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后,在体能测评前交现场工作人员。

  7.体能测评结果由工作人员当场通知。体能测评合格者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二、体检

  (一)体检对象及时间地点

  1.体检对象。报考齐齐哈尔市各级机关职位,并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进行拟进入《黑龙江省2024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齐齐哈尔考区拟进入体检考察阶段考生名单》公示的考生(5月6日体能测评不合格、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到达体能测评现场或自愿放弃体能测评资格者取消本次录用资格,不列入体检考生范围)。

  2.集合时间:5月11日、5月12日分两批次组织实施。参加体检考生须于体检当日早6:00前按体检分组名单中所列体检集合组别和体检集合组内顺序号到相应工作人员处报到(考生体检时间、分组详见附件5)。

  3.集合地点:齐齐哈尔市党政办公中心1号楼门前国旗旗杆位置集合(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新明大街27号)。未按指定时间地点报到参加体检者,取消考生本次录用资格。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严格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执行。

  (三)考生须携带的证件材料

  1.考生须携带面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或护照)、黑色碳素笔、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照片背面须粘贴好双面胶)。考生应素颜参加体检,提交、使用的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应能够真实、客观反映考生本人五官特征或容貌特点,请勿对照片进行修饰或美颜处理。如因此类问题影响考生顺利参加体检,后果自负。

  2.体检费用男生570元、女生590元,由体检医疗机构收取现金,不设电子支付渠道。考生须另行准备适量现金,防止特殊情况额外加项费用不足(体检费用由体检医疗机构按标准收取)。

  (四)有关要求

  1.体检集合时,考生手机、蓝牙耳机、智能手表、手环等电子设备须关机上交统一管理。参加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编组和顺序统一行动,严禁擅自调换编组、编号,严禁单独离组行动,严禁擅自离开封闭区域。考生在体检封闭区域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如需上厕所,须事先报告工作人员。考生在体检结束后应迅速退场,不得在体检封闭区域附近逗留。

  2.参加体检人员不准向体检医生、医务人员泄露姓名等个人信息,不准在体检表上填写未经许可的内容或做标记,不得穿(戴)行业性制服或有明显文字、图案的服装(口罩),不得随身佩戴金属饰品,尽量不要穿着有金属配饰的衣物,不要携带大件行李。

  3.参加体检人员家长及陪同人员不得跟随体检车辆,不得进入体检封闭区域,不得与体检医护人员接触交流。

  4.体检当天须进行采血、B超、X光等项目检查,请在接受体检前空腹8-12小时。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清淡饮食、勿熬夜,近期不要饮酒、避免摄入含糖量高的食品饮品,避免剧烈运动;正处于生理期的女性受检者应在进行妇检项目时主动告知医护人员。

  5.正处于孕期或可能已受孕的考生,应于体检当天携带三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孕检佐证(例如超声报告、彩超报告、诊断书或历次孕检的相关佐证等)现场向工作人员报备,并在各环节的体检过程中主动告知有关医护人员或工作人员相关情况。此类受检者经报备,可在体检当天参加除X光及妇检以外其他项目的检查。

  6.须检查单侧裸眼视力的考生严禁佩戴框架眼镜或隐形眼镜进行视力项目检查。须检查矫正视力的考生应自备框架眼镜。

  7.根据《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考者有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以及其他妨碍体检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终止录用程序;有交换、替换检验样本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行为的,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有串通作弊、让他人顶替体检等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行为的,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注意事项

  1.因考生体能测评或体检不合格、未按指定时间地点报到参加体能测评或体检、自愿放弃体能测评或体检资格、按时到场但无故未实际参加体能测评或体检等致使招录职位出现空缺的,相应招录计划缩减或取消,不进行递补。缩减或取消的招录计划须待我省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公告发布后另行启动补录工作。为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公平参与招录工作各环节的资格和权益,进一步防范投机钻营、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行为,本次体能测评和体检工作将随机抽选群众代表及考生代表(含有资格参与补录环节的考生代表)参与特殊事项的监督决策,共同维护招录工作公信力。

  2.体检结束后,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在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等候体检结论。体检不合格的考生,由市委组织部于体检当日晚22:00前通过电话(0452-2791537)逐人通知并沟通确定复检有关事宜,如因考生个人原因错失复检资格,责任自负。

  3.体检合格考生(体检当日晚22:00前未接到电话通知的考生均为体检合格考生),应准备好资格复审时使用的有关材料原件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等待招录单位沟通确定录用考察工作事宜。

  4.请有关考生仔细阅读本通知及附件内容,详细查询集合地点以及交通路线,合理安排有关行程。如遇恶劣天气或其他不可抗因素,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组织实施体能测评或体检工作,相关安排若有变化,将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及时发布,请保持密切关注。






  中共齐齐哈尔市委组织部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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