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
2024年黑龙江省公安厅公务员考试体能测评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5-07 10:37 来源: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
黑龙江省公安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含特警招录)职位体能测评等工作的通知
按照2024年度考录人民警察工作统一部署,现将开展黑龙江省公安厅(强制管治所、垦区、林区公安局)职位和公安机关特警招录职位体能测评、体检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对象
在黑龙江省2024年度各级机关录用公务员考试中,报考黑龙江省公安厅相关职位和公安机关特警招录职位,并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公布的进入体检考察阶段,需要加试体能测评的考生。
二、体能测评时间地点
(一)测评时间:2024年5月11日(星期六)
考生采用分组测评方式进行,请考生按照本人信息自行查询分组情况和集合时间(附件1),按集合时间到场集合。如遇恶劣天气或其他不可抗因素无法进行测评情形,将另外安排时间组织实施。
(二)集合地点: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门前(哈尔滨市呼兰区利民开发区警官路1号)。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调整2024年度黑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特殊职位的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2024年4月3日发布)规定的程序、项目、标准和次数执行。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1000米(男)/800米(女)跑和纵跳摸高,其中,公安机关警务技术(法医)职位测查10米×4往返跑和纵跳摸高项目,其它职位测查全部3个项目。
黑龙江省2024年度公安机关特警招录警务技能测试合格的考生,不进行1000米(男)/800米(女)跑项目测评。
(一)男子组
(二)女子组
备注: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参加体能测评当月。
除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外,其他项目只允许考生进行1次测评。考生取得有效成绩后,不允许进行补测。凡应测项目中任意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四、体能测评携带证件及物品
(一)下载并填写相关材料。
下载《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表》,其中30岁(含)以下的考生(1993年6月1日(含)后出生)下载附件2;31岁(含)以上的考生(1993年5月31日(含)前出生)下载附件3。认真阅读填表须知(附件4)后自行打印并填写相应内容。
(二)体能测评必须由考生本人自备并携带以下材料、物品参加:
1.身份证(或护照、临时身份证);
2.笔试(或面试)准考证;
3.填写完成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表》附件2或附件3;
4.黑色钢笔、碳素笔或中性笔;
5.运动服、运动鞋及饮用水;
五、体能测评有关要求
(一)考生须按照规定时间抵达集合地点,无故逾期未到达集合地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及后续考录资格。
(二)通讯工具、智能手表、手环等电子器材和计时设备一律不得带入测评场地,违者按考试违纪处理。
(三)体能测评场所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扰乱考务工作秩序者,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在体能测评中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者,取消体能测评、体检等后续环节资格。
(四)考生阅此通知后,须于5月8日(星期三)10:00时前编辑手机短信“姓名,测评组别/组内测评序号,准时参加测评”,发送至号码“15636095186”。
示例:张某某,1组1号,准时参加测评。
咨询电话:15636095186
电话咨询时间:8:30-11:30,14:00-17:00
(五)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测评的考生,应于5月10日(星期五)9:00时至10:00时到哈尔滨市南岗区第四方圆里21号门前集合,由考生本人将《体能测评缓测申请》(附件5)、公立三甲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包括但不限于CT报告单、X光报告单、其他相关辅助检查单据材料等)、主检医生出具的明确诊断、治疗意见、康复周期等相关材料原件交至现场工作人员。
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
六、体检须知
(一)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环节。体能测评后,将接续开展体检工作。体检拟定于5月13日在哈尔滨市开展,相关安排在体能测评后通知。
(二)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体检前应清淡饮食,禁酒,注意休息,避免摄入含糖量高的食品饮品。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查前禁食8-12小时。正处于孕期的受检者,需提前与咨询电话联系。
黑龙江省公安厅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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